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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贵州省
  • 【发布文号】黔府办发〔2006〕120号
  • 【发布日期】2006-12-06
  • 【生效日期】2006-12-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贵州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6〕120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禄智明(副省长)
副组长:刘福成(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锦林(省林业厅厅长)
成 员:周忠良(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昌来(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曲 鹏(省编委办副主任)
刘远坤(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杨小鲁(省监察厅副厅长)
江建民(省民政厅副厅长)
季 林(省司法厅副厅长)
李 岷(省财政厅副厅长)
彭显刚(省国土资源厅助理巡视员)
许宾生(省农业厅副厅长)
张礼安(省林业厅副厅长)
金小麒(省林业厅副厅长)
黄武夷(省地税局副局长)
肖祖才(省法制办副主任)
张启亮(省农办助理巡视员)
宋 锐(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
周明霞(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张异莲(省档案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张锦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礼安、金小麒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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