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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杭州安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中介〔2006〕1165号
  • 【发布日期】2006-10-31
  • 【生效日期】2006-10-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杭州安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杭州安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6〕1165号)




杭州安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注册资本变更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加为200万元。变更后,陈旭光出资67万元,出资比例为33.5%;梁翼出资50万元,出资比例为25%;戴询出资22万元,出资比例为11%;李飞扬出资19万元,出资比例为9.5%;包莉莉出资18万元,出资比例为9%;王怡红出资10万元,出资比例为5%;王亚屏出资9万元,出资比例为4.5%;李昂、卢昕各出资2.5万元,出资比例各为1.25%。

二、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并到中国保监会换发《保险公估机构法人许可证》。

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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