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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 【发布单位】财政部、科技部
  • 【发布文号】财教〔2006〕159号
  • 【发布日期】2006-09-30
  • 【生效日期】2006-09-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财教〔2006〕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规范和加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财政部、科技部制定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财政部 科技部
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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