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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24号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6-09-04
  • 【生效日期】2006-09-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24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24号

关于批准对昌邑丝绸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昌邑丝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昌邑丝绸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昌邑丝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山东省昌邑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界定昌邑丝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昌政函[2005]10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山东省昌邑市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桑叶生产。

1. 桑树品种:选792。

2. 桑园立地条件:土壤为褐土和潮土,pH值为7至9,土壤有机质含量≥1.5%。

3. 育苗时间和方式:6月10日至20日绿枝扦插育苗。

4. 裁培时间、方式、密度:桑树落叶后至封冻前栽植;每667平方米(亩)栽种株数为1200株至1500株。

5. 裁培管理:

(1)肥料管理:配方施肥。

(2)水分管理:桑芽萌动前禁止浇水。桑树封冻前浇水一次。其他时期根据墒情需要灌溉。

(3)覆草与地膜覆盖:可通过覆草、地膜覆盖等技术措施改善土壤结构、提高桑园地温。

(4)剪梢和整枝:晚秋桑树落叶后至次年树液流动前进行剪梢和整梢。

6. 桑叶采摘标准:

名 称

采摘期间

采摘部位及要点

备注

春叶的采摘

春蚕一二龄

新梢芽上的适熟叶

 

春蚕三四龄

采摘枝条中下部的止芯芽

 

春蚕五龄

先采止芯芽,然后收获新梢芽,并及时夏伐。

 

夏叶的采摘

一二龄蚕

先采春伐桑新梢上部的适熟叶,无春伐时,采夏伐新梢的适熟叶。

切忌采摘叶过重,并要摘叶留柄,保护腋芽。

三四龄蚕

采摘夏伐桑的疏芽叶

五龄蚕

春伐桑查自下而上采去条长的 1/2 ,夏伐桑每个新梢采基部的 3-5 个叶片,上部留 8-10 个叶片。

秋叶的采摘

稚蚕期

采新梢上部的适熟叶

中秋蚕结束后,要求每枝条上端保留 8-10 片桑叶。晚秋蚕结束后每枝条保留 3-4 片桑叶。

四龄及五龄头两天

采枝条中部桑叶

五龄三天起

自上而下分批采叶



(二)家蚕养殖。

1. 品种:菁松×皓月、鲁七×9202 。

2. 繁殖方式:以卵繁殖。

3. 养殖起始时间:春蚕在5月中旬至6月中旬,夏蚕在7月上旬至8月上旬,中秋蚕在8月中旬至9月中旬,晚秋蚕在9月中旬至10月中旬。、

4. 种群密度:每667平方米(亩)成龄桑园饲养春蚕≤1.5盒,夏秋蚕≤2盒,每盒≤26000头。

5. 饲料:选792桑树优质桑叶。

各龄蚕用叶标准:

项目

春 蚕

收蚁当日

1 龄

2 龄

3 龄

4 龄

5 龄

叶色

黄绿

嫩绿色

绿色

较深绿色

深绿色

深绿色

叶位

生长芽最大叶上一叶

生长芽最大叶

生长芽最大叶下 1-3 叶

止心芽叶或生长芽成熟片叶

止心芽叶

成熟片叶全部采摘

含水率

78-80%

77-78%

75-76%

75%

74-75%

71-73%

夏 蚕

叶色

黄绿

嫩绿色

绿色

绿色

深绿色

深绿色

叶位

生长芽最大叶上一叶

生长芽最大叶

生长芽最大叶下 1 叶

疏芽叶

疏芽叶

新条基部 4-5 片叶

含水率

78-80%

77-78%

75-76%

75%

74-75%

71-73%

秋 蚕

叶色

黄绿

嫩绿色

浅绿色

绿色

较深绿色

深绿色

叶位

生长芽最大叶上一叶

生长芽最大叶

生长芽最大叶下 1 叶

生长芽 6-7 叶

生长芽 8-12 叶

除顶部 6-8 叶外均可

含水率

78-80%

77-78%

75-76%

75%

74-75%

71-73%



4. 喂养方式:小蚕喂养方式为:塑料薄膜围帐炕床育。大蚕喂养方式为:春蚕用蚕台条桑育方式,其他时期蚕用蚕台芽叶育。

5. 用于生产昌邑丝绸的蚕茧质量要求解舒丝长≥710米。

(三)缫丝。

1. 茧粒数配比:20/22D厂丝8粒至9粒, 27/29D厂丝10粒至11粒,40/44D厂丝16粒至18粒。

2. 白厂丝质量要求:昌邑丝绸所用白厂丝外观检验必须为良好以上。纤度偏差等品质指标一律不得低于GB1797 2001生丝国家标准4A级,回潮率在9%至12%之间

(四)织造。

工艺流程:挑丝→泡丝→络丝→并丝→捻丝→蒸丝→倒筒→整经→掏综→织造

工艺要求:泡丝时,严禁用化工染料上色。浸泡后适度脱水烘干后回潮率控制在:经、弱捻9%至12%,强捻11%至13%;在产品织造过程中,生产车间温度常年要保持在18℃至30℃之间,湿度75%至85%。

(五)漂炼。

工艺流程:

纺、绉、缎类漂炼工艺流程:挂架、浸泡、第一次水洗、初炼、第二次水洗、复炼、第三、四、五次水洗、轧水打卷;

纱、绡类漂炼工艺流程:缝绸、浸泡、精炼、第一次水洗、第二次水洗(酸洗)、脱水、缝头。

漂炼用水为取自潍河岸边的地下水,并经过二级软化。

(六)后整理。

漂炼后进行后整理。

(七)质量特色。

配丝合理,经纬匀称,舒适柔软。轻薄织物轻灵飘逸;厚重织物组织缜密,挺括丰满;绉类织物富有弹性;纺类织物手感细密。

1.感官特色:

产品种类

感 官 特 色

手感米糯,富有弹性,悬垂性能良好

绉效果明显,富有弹性,抗皱性强

手感细腻、爽滑,光泽度好,绸面平挺、细密

手感光滑柔软,有光泽

轻灵,飘逸,较薄透孔,亚光泽

外观瑰丽,多彩,花纹精致高雅

手感柔软,光滑,绒面丰满

绸面平整、挺括、丰满,光泽柔和

组织变化丰富,质地丰厚,少光泽

光泽亮丽,斜向纹路清晰

罗组织效果明显

经细纬粗,经密纬疏,横向条纹明显,质地厚实

绸面平滑,光泽感强、纹理清晰

质地厚实,表面较粗糙



2.质量指标:

项目

等 级

AA

A

幅宽偏差 %

± 1.5

± 2.0

密度偏差 %

-2.0

-3.0

质量偏差 %

-3.0

-4.0

断裂强力 N

≥ 200

尺寸

变化率 %

纺类织物

练白

经向

-4.0

-6.0

纬向

-1.0

-2.0

印染

经向

-3.0

-4.0

纬向

-1.0

-1.0

绉类织物

练白

经向

-8.0

-10.0

纬向

-3.0

-5.0

印染

经向

-5.0

-6.0

纬向

-2.0

-3.0

其他织物

练白

经向

-3.0

-5.0

纬向

-2.0

-2.0

印染

经向

-3.0

-4.0

纬向

-1.0

-2.0

染色牢度 , 级

耐洗

耐水

耐汗渍

变色

3-4

3-4

沾色

3

3

耐干摩擦

3

3

外观疵点 , 分 /m ≤

幅宽 114cm 及以下

0.5

0.9

幅宽 114cm 以上

0.6

1

pH 值

6.8-7.2

6.5-7.5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禁用

禁用

异味

甲醛含量( mg/kg )≤

20

50



三、专用标志使用

昌邑丝绸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山东省昌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昌邑丝绸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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