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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委发[2006]7号
  • 【发布日期】2006-05-25
  • 【生效日期】2006-05-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

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

(闽委发[2006]7号)




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06年5月25日


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

为进一步发挥闽台“五缘”优势,加快建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扩大其承载能力,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推动两岸经贸合作,促进祖国统一进程,特制定本规划。

一、建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的优势与基础

省委、省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全国发展大局和祖国统一大业,提出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并紧紧围绕发挥优势、合作共赢、促进发展、服务大局,在福州、漳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的基础上,提出把试验区扩大到全省,建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的构想。2005年7月9日,经中央同意,国务院台办、商务部、农业部批复同意设立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

建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对于服务发展大局和祖国统一大业,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将更有效地发挥福建作为对台工作前沿的基础作用,营造一个吸引力更大、功能更强、影响面更广的对台工作新平台,为两岸经贸合作注入新动力,有利于做好台湾人民的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对台工作方针和部署的重大举措;将更有效地利用海峡两岸的优势资源,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实现总体战略目标发挥更大作用,是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内容;将更有效地推动两岸农业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有利于加速构建联结东岸、呼应周边、辐射全国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新格局,是全面深化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的客观要求。

建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具有明显的独特优势:

(一)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福建是祖国大陆离台湾最近的省份。福州市平潭县东澳至台湾本岛新竹仅68海里,马尾距马祖仅35海里,泉州晋江市围头距金门只有5.6海里。福建拥有厦门湾、福州港、湄洲湾、三都澳等众多优良港湾,陆空交通设施不断完善。目前,福建省可以签发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由福州、厦门受理),台湾居民到我省可以在福州、厦门、泉州、莆田落地签注。福州和厦门开通了高雄港的试点直航,福建沿海地区同金门、马祖、澎湖的海上直接往来日益频繁,福建正在成为对台经贸、农业交流的重要基地。

(二)渊源深厚的人文优势。福建与台湾同根共祖,血缘相近,亲缘密切。福建是80%的台胞祖籍地,台湾民间习俗的主要发源地。闽南人的后裔是台湾最大的社会群体,闽南话是台湾的主要方言,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信仰在台湾具有广泛影响。两地语言相通,两岸同胞亲情、友情深厚,民间的文化、科技、教育等领域的往来交流频繁。

(三)丰富优越的资源优势。福建与台湾处于同一纬度区,同属亚热带,同具气候温和、物产丰富的特点,农作物类型、栽培技术、耕作制度基本相同。福建农业种质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越,森林覆盖率达62.9%,居全国首位,是我国四大林区之一;海洋资源丰富,海域面积超过陆地面积,达到13.6万平方公里,海岸线3324公里,可开发利用的浅海滩涂面积大;水资源充沛,小气候类型多样。

(四)相得益彰的互补优势。台湾农业基本实现现代化,农业集约化水平、外向度较高,但地价贵,劳力缺,生产成本高,产品出口竞争比较优势减弱,岛内生存发展空间有限,势必将大量资金、技术转移到岛外谋求发展,而福建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阶段,自然资源丰富,地价较低,劳力充裕,农产品价格竞争力较强,农业拓展的空间和潜力很大,但资金、技术相对比较缺乏,农产品外销渠道不畅,与台湾农业发展存在落差。开展两岸农业合作,可使两岸农业互为补充、互为依托、互相促进、共同发展。

福建与台湾地缘近、血缘亲、文缘深、商缘广、法缘久,农业合作源远流长。早在明清时期,福建人三次赴台大移民,把福建较进步的水利、粮食、茶叶、蔗糖等生产技术、品种引入台湾,推动了台湾早期农业的开发与发展。20世纪80年代初期,福建沿海地区率先通过民间渠道,引进中小台商在农业领域进行试探性投资。到90年代后期,以引进资金、良种、管理、技术合作为重点,台商投资向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全面发展。自1981年第一家注册的台资农业企业在漳州落户到2005年底,全省累计批办农业台资项目1783个,合同利用台资21.6亿美元,实际到资12.7亿美元,农业利用台资总额在大陆各省区市中位居第一;累计引进台湾农业良种2500多个,有150多个良种得到规模化的推广和应用,引进农产品生产、加工设备5000多台套,栽培、养殖、加工先进适用技术800多项,福建已经成为大陆对台农业引进合作的密集区。

特别是自1997年7月国务院台办、原外经贸部、农业部批准福州、漳州设立全国首家“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以来,我省按照先行探索、大胆试验的要求,大力推进实验区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到2005年底,福州、漳州实验区累计批办农业台资项目1288个,合同利用台资17.9亿美元,实际到资10.7亿美元,引进良种1500多个,先进技术600多项,先进设备3500多台套。实验区建设,对加快福建传统农业的改造步伐,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增强农业发展后劲,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同时,为来闽台商的再创业提供了新天地,区内绝大部分台资农业企业效益好,取得丰厚的回报,增强了永续发展的实力。不少台资农业企业不断增资扩厂,投资合作规模呈加速发展态势,为台湾农业的转型升级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福州、漳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的建设,积极探索走出了扩大引进台资、外资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的路子,引进先进农业科技建设现代农业的路子,两岸联手开拓国际市场、发展创汇农业的路子;正在形成台湾农业岛外发展的吸纳基地、某些鲜活农产品的供应基地、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出口基地;较好地发挥了窗口、示范和辐射作用,为全面深化海峡两岸农业合作,把实验区扩大到全省,积累了很多经验,奠定了良好基础。目前,闽台农业合作方兴未艾,合作项目由单项引进逐步朝产业整体配套发展,合作领域由点到面逐步辐射拓宽,合作行为由短期性、试探性向长期性、实质性逐步转变,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成为福建区域经济的一大优势和亮点。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决定提出,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促进两岸经济技术交流合作。2006年1月中旬,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福建,就加强对台工作等问题发表了重要讲话,希望福建抓住国家继续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和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全面贯彻中央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为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作出新贡献,并强调“福建要走在其他省区市的前面,积极推动闽台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向更高层次、更大规模方向发展”。这对加强闽台农业合作,提出了新要求,带来了新机遇,增添了新动力。总之,建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进一步加强两岸农业合作,有基础、有优势、有机遇、有潜力、有希望,是发展大势之所趋,两岸利益之所在,两岸人心之所向,前景极为广阔。

二、建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致力于发挥优势,合力推进海峡两岸农业多层次、全方位的交流与合作;致力于合作共赢,合力推进项目带动战略,实现生产要素融合集聚、两岸农业共谋发展、两岸人民利益共享、两岸同胞亲缘和谐;致力于促进发展,合力推进两岸现代农业建设,提高两岸农业合作的综合生产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致力于服务大局,合力推进两岸经贸合作与交流,做好台湾人民特别是台湾农民的工作,促进祖国统一大业进程。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既重视生产要素的引进创新,更注重人民情感交流、利益满足和价值体现在两岸农业合作中的核心作用,凡是关系到台湾同胞切身利益的事情都要认真对待,凡是对台湾同胞作出的承诺都要认真履行,并通过营造环境,优化机制,促进两岸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使两岸同胞联系更广泛、感情更融洽、团结更紧密。

2.市场导向。立足市场引导产业发展的方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注重开展具有市场潜力的前瞻性项目合作与关联企业合作,充分运用市场竞争与合作机制,保障两岸农业合作的效率和效益,推动现代农业的全面发展。

3.优势互补。优化两岸农业资源配置,为台湾农民提供新的发展机遇和广阔市场,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营造两岸产业关联性高、对接能力强的农业合作平台,联手提高农产品国际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两岸农业的共同发展。

4.项目带动。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统筹协调,合理布局,以项目带企业、企业联农户,带动技术、品种、设备的引进、创新与生产应用,力求引进一个项目,开发一片基地,形成一个产业,拓展一块市场,突显台资企业与当地经济共同发展的两岸农业合作特色。

5.互动互利。坚持平等互利、合作共赢,推进两岸人员往来、科技交流、投资开放、统一市场的双向互动,提升农业合作交流的层次,促进利益共享、风险同担、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

6.一视同仁。对投资农业项目的台湾同胞,享受与我省居民同等的投资待遇,同等享受政府各种优惠政策,同等享受各种扶持措施,同等享受各类优质服务。

(三)建设目标

“十一五”期间,试验区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在台湾农业资金、良种、技术及管理经验尤其是台湾“五新”(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药、新肥料、新机具)的引进、创新和推广,以及闽台农业产业对接与分工合作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使闽台农业交流合作向更高层次、更大规模方向发展,确保福建在海峡两岸农业合作中走在大陆其他省区市的前面。

1.招商引资取得新成效。到2010年力争新办闽台农业合作项目500个,5年合同利用台资6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4亿美元,全省农业利用台资在大陆各省区市中继续保持领先水平。

2.科技合作取得新进展。引进推广台湾农业“五新”即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药、新肥料、新机具,有效推进海峡西岸现代农业发展。启动闽台农业良种研发与繁育中心建设,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闽台农业良种引进繁育推广体系,把我省建成大陆最大的亚热带农作物良种引进繁育基地。扩大闽台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的规模,确保一批重点科技合作成果得到有效推广应用,示范推动全省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自主创新能力。

3.合作发展农产品加工与贸易取得新突破。培育一批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的农产品加工出口基地,使之成为全省农产品加工出口的“龙头”,形成若干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建设初具规模的台湾农产品输入的区域集散地,建成两岸联手拓展国际农产品市场的重要基地。

4.农业经营管理水平实现新提高。借鉴台湾现代农业管理经验,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示范,探索出符合省情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模式。

5.合作交流形成新局面。做大交流合作平台,成立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交流协会,形成宽领域、多层次、良性互动的合作交流机制。合作交流环境进一步优化,台商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在促进两岸人员往来、经贸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战略重点

――提高三项能力

1.整合优势资源,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充分发挥海峡西岸劳力充裕、资源丰富、腹地广阔、市场容量大等方面的优势,利用台湾资金雄厚、技术领先、管理先进等方面的优势,推动双方优势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科技贡献率,提高农业集约化、产业化水平,促进双方农业产业升级。

2.联手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提高区域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着眼于优化产业分工与协作、联手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选择具有区域特色和市场前景的品种作为合作开发重点,推行标准化生产,建设农业产业带,做大做强名牌产品,发展特色农业,尽快形成有竞争力的产业体系,变资源优势为产品出口优势,扩大农业对外开放。

3.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着眼于双方的长期合作、长远发展,完善试验区的资源配置和政策调控机制,形成维护两岸经济利益、调动合作双方积极性、实现合作共赢的长效发展机制;不断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体系、动植物保护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体系等农业合作发展的综合配套体系建设,做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建设四大基地

1.台湾农产品输入的区域物流集散基地。充分利用福建紧靠台湾,直线距离最近,优良港口众多,省内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体系较为完善,出省通道便捷,信息体系日趋高效,对台直接通航条件基本具备的优势,建立台湾农产品进入大陆市场渠道畅通便捷、区域特征明显的农产品物流集散基地,使台湾的农产品通过福建顺畅地输往全国乃至世界各地。

2.台湾农业岛外发展的吸纳基地。充分利用福建与台湾生物种类生产条件相似,地缘相近,血缘相亲,语言相通,习俗相同的有利条件,采取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主动按市场规律承接台湾农业向岛外发展,开展深层次合作,实现海峡两岸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转型升级,把福建建成台湾农业拓展发展空间的接驳地。

3.台湾农民再创业基地。鼓励和支持台胞尤其是中南部农民带进资金、品种、技术和管理,来闽投资创业,与我省的优势资源结合,开辟新的生产领域,拓展新的市场空间,使试验区成为台湾农民在大陆施展才干的舞台、投资兴业的乐土、再创辉煌的家园。

4.农产品加工出口基地。把两岸联手发展以食品加工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业、延伸农业产业链,作为闽台农业合作的一个重点领域,以此为强大动力,推进闽台农业合作上新台阶。在巩固提高现有基地规模质量的基础上,新建一批科技含量高、生产规模大、竞争能力强,能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使试验区真正成为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出口基地。

――构筑三大平台

1.两岸人员、科技、信息交流的平台。扩大两岸人员、科技、信息的交流,既是促进两岸农业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条件,又是对台重要的民心工程。发挥闽台之间的地缘人缘亲缘等合作优势,建立两岸人员、科技、信息交流的绿色通道,使试验区成为两岸人员往来、科技交流、信息共享的平台。

2.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引进消化的平台。台湾科学技术、资金、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的引进与吸收,是提高大陆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与农业产业升级的重要推动力量。立足两岸生产要素的优势互补,注重吸收台湾农业优良品种、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发扬当地传统农业的精华和农民的创造,把对台引进和本地经验有机结合,加以消化创新,形成新的生产力,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

3.探索农业改革与发展机制创新的平台。两岸农业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农业运行与发展机制各不相同,但共同面临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等严峻形势。在农业改革发展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借鉴台湾行之有效的发展机制、经营模式、管理经验,在试验区先行探索,大胆试验,使试验区成为新阶段农业改革与发展的试验田。

――发挥三大作用

1.窗口作用。充分利用闽台之间的地缘人缘以及民间交往频繁优势,在原有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与深化,将福建建成对台农业合作政策宣传的窗口,两岸农业合作信息交流的窗口,两岸农产品贸易往来的窗口,两岸人才流动与技术引进的窗口,两岸农业物流对接整合的窗口,两岸人民扩大交流、增进了解、加深感情、取得和谐的窗口。

2.示范作用。在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过程中积极探索两岸合作的规律与模式,推动两岸合作向纵深方向发展,为深化两岸农业合作提供示范,为扩大两岸经贸合作提供示范,为拓展两岸全方位、多层次合作提供示范。

3.辐射作用。把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成强大的增长极和辐射源,扩大示范效应,由合作项目辐射到整个农业,由农业辐射到其它产业,由试验区辐射到周边省份乃至全国,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区域竞争力,推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三、建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的主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闽台农业合作主要在农业(园艺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市场营销、科教与信息交流、人力资源交流、农业生物技术、休闲观光农业、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领域开展合作,主要任务是重点培育闽台农业合作“三大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八个示范区”,加快建设“五个中心”,着力强化“一个载体”。

(一)重点培育闽台农业合作三大特色产业

1.闽台合作高优农业。利用我省各地资源优势合作发展设施农业、精致农业、观光农业,突出发展花卉、果蔬和集约化养殖业,拓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建成各具特色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2.闽台合作蓝色产业。在我省沿海一线合作发展浅海滩涂名优水产品健康养殖,推进沿岸工厂化海珍品养殖、港湾生态式大型围网、拦网养殖和大型抗风浪深水网箱养殖产业化,发展远洋渔业、栽培渔业、水产品加工业和休闲渔业,形成产业集群效应。

3.闽台合作绿色产业。利用我省良好的生态环境,因地制宜,合理开发,合作发展畜牧业和林、果、竹、茶、菜、菌等绿色产品和优势产业,培育品牌,形成规模经济。

(二)发展壮大八个示范园区

1.台湾农民创业园

利用国有农场的土地资源相对集中、基础设施相对较好的条件,选择一批国有农场规划建设台湾农民创业园,鼓励和支持台湾农民和中小农业企业入园投资创业。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路子。创业园建设突出发展技术密集型、精致高优型、绿色环保型农业,重点发展设施园艺业、集约化畜禽和水产养殖业、以食品加工为主的农产品加工业和立体观光休闲农业等主导产业,把创业园建成生产、生态、生活和谐发展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发挥出“三大作用”:一是试验示范作用,探索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途径和有效的经营管理模式,使之成为全省试验区的试验田、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的新亮点;二是辐射带动作用,以创业园为辐射源,从园内向园外、从沿海向山区辐射,推动闽台农业全面合作、全面发展、全面提高,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贡献;三是增进交流作用,通过建设创业园,扩大两岸在农业技术、经济、信息以及情感等方面的交流,加深台胞对祖国大陆的认同感,以利于做好台湾人民的工作,促进祖国统一大业进程。先期在漳州的漳浦县、龙岩的漳平市开展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试点。

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设立漳浦台湾农民创业园,首期规划面积1500亩,以发展台湾名优水果、蔬菜和花卉为主,重点建设农产品保鲜加工基地、科技服务中心、创业孵化中心、生活居住区、生产示范区和生态示范区。

漳平(永福)台湾农民创业园。规划建设高山茶生产加工示范区、蔬菜生产加工示范区、花卉生产示范区、避暑休闲和培训园区及台湾良种繁育中心等。

2.现代园艺业合作示范区

适应农业产业带总体布局的要求,以适宜区为重点,以壮大优势产业为目标,紧紧依靠现代科技和现代管理,重点合作发展精致农业,建设一批现代园艺合作示范基地。

设施园艺合作示范基地。立足现有的特色优势园艺业基地,以闽东南地区为重点,在全省建立水果、蔬菜、茶叶等设施园艺合作示范点20个,主要建设标准化生产田间(山地)设施,管灌、微灌或喷灌等节水设施,蓄水池、田间管道,机耕路,保温保湿防寒设施,机械化管理等。

柑桔生产综合改进技术示范基地。福建是我国柑桔主产区之一,有较强的产品市场竞争力,与台湾有着良好的合作基础。结合宽皮桔类产业带布局,推广海峡两岸(永春芦柑)综合技术改进项目的做法和经验,在柑桔主产区的永春、长泰、平和、南靖、建瓯、顺昌、新罗、尤溪、永安、沙县等10个县建立闽台柑桔生产综合改进技术示范区,重点建设园路和水利设施,推广疏伐改造郁蔽果园、培育自然开心树形、疏花疏果、草生栽培和柑桔商品处理与营销技术。

食用菌标准化合作示范基地。以提升两岸食用菌产品国际竞争力为目标,加速食用菌标准化发展进程,实施从菌种、原辅材料、水质、生产环境、栽培管理到保鲜加工、包装、运输全程质量控制,重点建设闽东南沿海粪草菌标准化合作示范基地和闽西北木生菌标准化合作示范基地,形成闽北年产万吨的标准化优质干香菇生产基地,闽西年产万吨的标准化优质鲜香菇生产基地,古田年产万吨标准化优质银耳生产基地,漳州万吨白背毛木耳生产基地,三明市和罗源、武平、建阳等地的珍稀食用菌产品出口生产基地。

现代花卉产业合作示范基地。以漳州花卉走廊、厦门东孚花卉种苗中心、福州市郊、南安市、洛江区为重点区域,以切花、盆花、观赏花、盆景、绿化苗木为主,合作建设一批花卉产业示范基地,配套建设漳州热带切花、现代盆花、观赏花卉优良种苗生产基地。

3.现代畜牧业合作示范区

本着布局合理、效益明显、生态安全的原则,主动承接台湾的畜牧业岛外发展,把闽西北(三明、南平、龙岩)、闽东(宁德)等内陆山区建成台湾畜牧业岛外发展的饲养基地,把闽中南(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建成台湾畜产品供应基地。重点建设台湾畜牧养殖岛外发展的区域规模养殖基地,即在南平、宁德、龙岩各建立一个区域规模优质瘦肉型猪养殖基地,在三明、龙岩各建立一个优质鸡生产基地,在龙岩、南平各规划建立一个以白羽半番鸭养殖为重点的优质水禽肉生产基地,在三明、南平、宁德各建立一个地方良种羊饲养基地。

4.现代林业合作示范区

着眼于闽台两地森林资源的互补性,以闽西北为重点区域,依托主要林区,综合性合作与专业合作相结合,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现代林业产业体系建设。

三明闽台林业合作示范区。三明市是全国集体林区改革与发展试验区,自然资源优越,森林资源丰富,社会经济条件较好,林业发展水平较高。三明闽台林业合作示范区规划范围为整个三明市,总面积22964km2。“十一五”期间,重点实施林产品加工、生物制药及中成药开发、木竹生化利用、苗木花卉及珍贵树种繁育、森林食品加工、森林生态休闲观光旅游和林业科技交流合作项目等。

高优林业合作示范基地。建设丰产竹林、速生丰产林、珍贵树种、森林食品和药材栽培、生物多样性保育示范基地。“十一五”期间,规划建设永安、建瓯毛竹林高产栽培示范基地,永安、华安观赏竹种培育基地,尤溪、福安绿竹高产栽培示范基地,南靖、永春麻竹高产栽培示范基地,建设以桉树、相思树、拟赤杨为主的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基地和以杉木、马尾松、湿加松为主的用材林基地,建设楠木、黄檀等珍贵树种和马褂木、香樟类、乳源木莲、光皮桦等优良乡土树种示范基地,建设竹笋、森林野菜、食用花卉等绿色无公害森林食品及厚朴、红豆杉、雷公藤、巴戟天、石斛等森林药材栽培示范基地,建设木生类食用菌原料林栽培生产基地。

5.现代渔业合作示范区

根据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要求,在海水养殖、种苗繁育、水产品精深加工和远洋渔业等方面扩大合作,发展现代渔业。

大型抗风浪深水网箱养殖基地。“十一五”期间,在东山湾、平潭岛周边海域、围头湾、沙呈港、台山列岛周边海域、三都湾、罗源湾、福清湾、兴化湾、湄洲湾等深水海域发展10个大型抗风浪深水网箱养殖基地,每个基地深水网箱达400口以上,养殖大黄鱼、?鱼、鲷科、石斑鱼等优质鱼类。

优势水产养殖示范基地。在福州、莆田、南平、漳州建立集养殖、加工、出口为一体鳗鱼和罗非鱼基地;在东山、漳浦、莆田、连江沿海建立集育苗、养成、销售为一体的鲍鱼、鲆鲽、石斑鱼等养殖基地;在宁德建立弹涂鱼养殖基地;在福州、宁德建立紫菜、海带养殖基地;在漳州建立以牡蛎、花蛤等贝类水产品为重点的养殖基地;在宁德、福州、莆田建立以育苗、养成、销售为一体的大黄鱼产业化基地;在全省沿海建立对虾养殖基地。“十一五”期间,年新增基地养殖面积5万亩。

生态渔业示范基地。充分利用沙埕港、三都湾、罗源湾、平海湾等浅海潮间带资源,“十一五”期间新增港湾生态式大型围网养殖1万亩。利用水口库区、古田水库、棉花滩水库、南一水库、峰头水库等水域资源,“十一五”期间年新增内陆大中型水域围网、库湾拦网养殖3万亩。

海外远洋渔业基地。利用台湾在海外的远洋渔业基地,通过合资合作,建立集生产调度、后勤补给、加工、空运、销售等环节的海外基地。

6.农产品加工合作示范区

依托福建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利用台湾农产品加工技术、资金和管理,以沿海发达地区为主,大力发展技术密集型农产品加工业,建设闽东南农产品加工出口合作示范基地,规划在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等地重点合作发展果蔬食用菌速冻、保鲜、速冻和脱水及罐头产品的加工,在漳州、泉州、福州、宁德、三明、南平重点合作发展茶叶、食用菌、水产品精深加工;以内陆山区为主,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加工业,建设闽西北绿色农产品深加工合作示范基地,在漳州、三明、南平、龙岩、宁德重点合作发展绿色无公害果蔬、食用菌、畜禽产品、粮豆制品、笋竹、木材等产品加工。

园艺产品加工出口示范基地。在福州、漳州、泉州、莆田、三明等主要园艺作物主产区引进优质高效的品种与生产技术,建设高标准的加工原料生产基地,建立枇杷酒、枇杷叶药用,金桔果酒果醋系列,永定红柿系列产品,芦柑、甜橙、猕猴桃与柚子饮料,水果保鲜,清洁化茶叶加工,蔬菜速冻与水果罐头等加工示范基地。兴办加工设备与工艺技术先进、营销渠道通畅的出口加工企业,重点建设厦门、漳州、福州果蔬食用菌加工出口示范基地。

畜产品加工出口合作示范基地。与畜牧业主产区相衔接,完善加工链条,加强畜产品出口加工合作示范,在为台湾供应冰鲜畜禽产品的同时,部分出口国际市场。重点扩大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龙岩生猪屠宰加工规模,以现有大中型畜禽屠宰加工龙头企业为依托,引进台资、技术、设备,发展畜禽集中屠宰加工,开发肉类冷冻系列产品、小包装食品,发展羽绒、畜禽内脏、皮革综合加工。在南平建立肉鸡生产加工基地、在三明建立肉牛屠宰加工基地,发展系列加工,扩大规模,促进外销;在宁德、三明建立地方品种肉羊生产加工基地,着重引进发展优势农产品加工企业。

饲料原料转运及加工合作示范基地。在福州、莆田、厦门、漳州等地的马尾港、秀屿港、厦门港、漳州港建立台湾饲料原料转运包贮基地,在秀屿港建立台商饲料加工区,在福州、厦门、漳州、莆田、宁德、泉州等地码头建设饲料原料仓储基地和饲料加工厂,在龙岩建设粮油饲料批发加工城,在漳州、南平、三明、宁德建立饲料和预混料添加剂生产基地,逐步把福建省建设成为台湾从国际市场采购饲料原料的中转基地及饲料加工供应基地。

水产品加工合作示范基地。以沿海各渔业县(市、区)为水产品加工产业带,建立以厦门为中心(包括漳州、泉州)和以福州为中心(包括宁德、莆田)的闽南和闽东两大水产加工产业集群,引进先进设备,进一步发展水产品保鲜、冷藏、加工,开发水产系列食品、药品和保健品,推动出口创汇。以漳州、宁德、福州、泉州等地市现有大型水产加工龙头企业为主,引进大黄鱼、鳗鱼、罗非鱼、金枪鱼等品种深加工设备,建设鱼类深加工生产线,增强产品国际市场出口竞争力。改造重组现有的福州、泉州、厦门贝类净化场,新建莆田、漳州、宁德贝类净化场,并引进贝类深加工设备,开展鱼贝藻类综合精细加工,开发新型水产食品、药品、保健品。

林产品加工合作示范基地。以三明、南平和漳州、龙岩等地区为主,重点建设人造板、纸及纸浆制品、林化制品、木竹制品、森林食品、森林药材、花卉等林产品加工和林业机械制造示范基地。重点在三明合作发展人造板加工、木竹制品加工、笋系列产品深加工、紫杉醇等森林药材的深加工;在南平市合作发展纸及纸浆制品加工、林化制品加工、木竹制品加工和笋系列产品深加工;在龙岩市合作发展木竹及笋系列产品深加工;在厦门、漳州市合作发展林业机械制造,努力将我省建成我国重要的木竹制品工业基地和南方重要林产品进出口物流基地。

秀屿港国家级进口木材基地。莆田市秀屿区位于福建省东南沿海中部,是国家批准的唯一海运进口木材检疫除害区,区内湄洲港是全国著名的天然深水良港。充分利用莆田秀屿区的有利条件,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设立进口木材检疫除害处理区、木材加工区和木材贸易区,建设集木材检疫、加工、贸易于一体的进口木材加工区。

7.休闲农业合作示范区

以特色农业为基础,建设合理融合旅游观光、生态保护、休闲度假等功能的休闲农业合作示范区。

特色景观休闲农业旅游区。以武夷山、太姥山、冠豸山、青云山、三都澳、平潭岛、湄洲岛、东山岛、永春牛姆林、德化九仙山、漳州云洞岩――三平等特色景观为主,利用自然、生物、文化、历史景观资源,合理规划,结合山海景观、田园特色、以及观赏动物和花果竹木生态经济开发,发展观光、度假、旅游、休闲农业旅游区。

城郊休闲农业旅游区。在福州、泉州、厦门等交通便捷、经济发达的地区,以都市周边为重点,建设城郊型休闲观光农业。着重发展绿色、高效、精致的瓜果、蔬菜、花卉产业,集养殖、生产、科研、观赏、娱乐和集散销售于一体的观赏鱼养殖基地建设等城郊观光休闲项目,为都市提供精美的和优美的休闲空间。

休闲渔业旅游度假区。利用我省海岛港湾资源、风景名胜和丰富的水产品、独特的饮食习俗,突出渔村文化特色,有计划地建立海边食宿、观光、娱乐、休闲基地。在宁德三都湾、福州平潭、莆田湄洲湾、泉州石狮、厦门、漳州东山、泰宁大金湖等地建立休闲渔业旅游度假区。

森林生态旅游区。建设“两带五区”的国家森林公园和森林生态旅游开展较好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现海峡两岸森林生态旅游的强强联合。建设闽南滨海休闲森林生态旅游区,重点开发厦门莲花、长泰天柱山、德化石牛山、诏安乌山、东山国家森林公园,漳江口红树林国家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旅游开发,厦门海沧野生动物观赏园;建设闽中休闲度假森林生态旅游区,重点开发福州旗山、平潭海岛、福州国家森林公园和永泰藤山自然保护区,开发闽江河口、福清兴化湾黑脸琵鹭、黑嘴端凤头燕鸥等水禽观光旅游区;建设闽西客家文化森林生态旅游区,重点开发龙岩、永定王寿山、漳平天台山国家森林公园和龙岩梅花山、武平梁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发客家民风民俗文化遗产旅游;建设闽北森林生态旅游区,重点开发武夷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将乐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闽东山海风光森林生态旅游区,重点开发古田溪森林公园和屏南鸳鸯猕猴自然保护区。

8.水土保持和水利工程管理合作示范区

结合我省“十一五”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选择积极性高、技术支撑力量强、有较好的合作基础、且能在当地起到典型示范作用的项目,重点建设福州金山、厦门集美、漳州漳浦、龙岩长汀4个已列入我省“十一五”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专项规划的水土保持科教示范基地,加强与台湾水土保持学会的合作,进一步提高水土保持科技水平。

(三)加快建设五个中心

1.海峡两岸(福建)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

遵循农产品物流集散的规律,充分利用福建在对台贸易方面独特的区位优势、政策优势和当前对台贸易基础,布局建设台湾农产品输入的区域物流集散中心,以确保台湾农产品以最快的速度、最低的成本和最小的损耗运抵福建,进而通过较为发达的交通网络快速运到大陆各地。重点建设福州、厦门、泉州农产品物流枢纽中心,构建海峡两岸(福建)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体系。

台湾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顺应解决台湾农产品销售问题的需要,发挥福建在台湾农产品登陆的先行作用,依托沿海交通枢纽和贸易口岸,在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宁德等地建设一批台湾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

海峡两岸(福建)农产品物流中心。依托物流基础条件比较好的企业,或者依托两岸农民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民间组织,建设集仓储、运输、配送于一体的物流基地,重点建设仓储设施和农产品冷链系统,构建通过核心区辐射全省乃至全国的现代物流配送圈。

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为方便原产于台湾的水果进入福建,降低台湾果农和台商的经营成本,在厦门、泉州、福州、漳州等地建设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

2.海峡两岸(福建)农业科教信息交流合作中心

着眼于优势整合、取长补短、信息共享、互为促进,在福州建设综合性的海峡两岸(福建)农业科技交流合作中心,使之成为两岸农业界的人员、科技、教育和信息交流的载体和平台。

农业高新技术合作研发中心。发挥福建农业科研机构的科技集聚优势和研发优势,针对市场需求,与台湾科技专家开展合作创新研究,重点开展动植物育种技术合作、重大疫病监控技术合作、农业生物技术合作、农业生态修复技术合作、农产品加工和质量检测技术合作研究,推动科技资源交流与联合研发,逐步建立闽台农业科研的长期合作关系。

农业科技培训中心。举办全省性、全国性海峡两岸农业科技合作交流培训活动,聘请两岸农业科技界的教授、专家授课,并结合闽台农业合作示范基地进行实践,为福建乃至全国培训现代农业生产技术人才、农业生产管理人才和农产品营销人才。与台湾农渔会、农民协会合作,向台湾投资者、农民宣传福建良好的投资环境和农业产业发展导向,以利于台湾同胞来闽投资农业。

两岸科教信息交流中心。组织开展两岸农业双向交流活动,加强同台湾农会、渔会、专业协会、行业公会、产销合作社、农民协会、农业策略联盟等组织和农业企业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台湾农业合作社和产销班等农民合作组织的模式和运行机制,每年开展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试点。加强农机领域的交流,加大台湾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力度,大力开展农机试验示范项目,引进台湾农业机械企业在我省经销农机产品或投资办厂。依托各类海峡两岸农产品展销会、博览会、农业项目洽谈会和研讨会,开展学术研讨活动。加强闽台两地的农业院校合作,创办合作办学机构,重点依托福建农林大学,与台湾有关农业院校开展联合招生、联合办学,聘请台湾专家教授到农业院校任教。与台湾相应的农业信息机构建立信息互通的长期合作关系,构建农业自然资源信息、科技教育信息、市场信息、人力资源信息共享的平台。实施“结对子”工程,推动闽台基层乡镇和农户以“农业项目和农业文化”开展形式多样的结对联谊活动。

3.海峡两岸(福建)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立足于保障消费者健康,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依托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在福州建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逐步构建布局合理、运行高效、能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海峡两岸(福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以现有的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为基础,进一步完善检验检测手段,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设备仪器,配备熟练技术人员,开展与台湾农产品检验检测的技术合作,扩大检验检测领域,增强检验检测功能,提高检验检测的精度和水平。

海峡两岸(福建)农产品质量专业检验检测点。在福州、厦门建设水产品为主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分中心,在漳州建设以果蔬菜为主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分中心,在龙岩建设以畜禽产品为主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分中心,在三明建设以土壤肥料分析为主的检验检测分中心,在宁德建设以食用菌、茶叶为主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分中心,在福州、三明建立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分中心,并加强与台湾的速测技术交流合作,在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配备速测设备,逐步健全区域性、专业性较强的检验检测网。

4.海峡两岸(福建)农业防灾减灾预警中心

着眼于促进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的顺利实施,保障农产品生产及环境安全,确保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建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业防灾减灾预警中心。

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体系。建立省级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中心、县级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农作物病虫监测点,加强农作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监控和重大病虫应急防治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工作机制,从根本上增强农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警和控制能力,实现有害生物的可持续控制,促进农业生产安全和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将无规定疫病区扩大至全省所有县(市、区),在光泽、福清、新罗、芗城、龙海、涵江等县(市、区)建设出口基地无规定疫病区,并建设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生物安全实验室、省级动物检疫及动物防疫监督中心和省际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在九个设区的市和重点县设立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生物安全实验室,构建动物疫病监测与预警系统。

台湾海峡渔业海难救助中心。在全省沿海建立配合协调、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台湾海峡渔业海难救助应急机制。以渔政、船检、港监、渔业无线电、海监、海事、边防等部门的船艇,与台湾渔业、海事等部门船艇建立台湾海峡渔业海难救助网络。

生态农业气象保障工程。建立不同区域代表类型的生态农业气象监测研究站和省级生态农业的气象保障服务中心,开展海峡两岸生态农业气象合作,在两岸生态农业的气象防灾减灾、台湾农业优良品种引种的气候适应性试验研究、两岸生态农业气象的技术交流、数据共享等方面与台湾进行合作,共同促进海峡两岸生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农业防灾减灾预警中心水利分中心。通过与气象、水文联网,自动采集气象、水文等实时信息,利用GPS和遥感技术获取作物分布、生长情况、受灾情况信息和数据,开发洪水预报、台风预报和灾情预报等信息处理分析软件,建立防灾减灾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成集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和遥感技术为一体的农业防灾减灾预警水利分中心及其决策支持系统,实现农业防汛抗旱和防台风工作的信息化和现代化。

林业防灾减灾监测(预警)中心。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重点建设森林火灾预警监测系统,沿海防护林与湿地建设,生态公益林保护以及林业有害生物预警监测、检疫御灾和防灾减灾体系,改善生态环境,确保生态安全,构筑和谐林业。

5.海峡两岸(福建)农业良种研发与繁育中心

“十一五”期间,与实施良种工程相衔接,建设引进隔离、试验、消化、改良、创新、繁殖、推广诸环节配套的海峡两岸(福建)种苗研发与繁育中心。

闽台农业良种研发与繁育中心。应用现代化育种技术,对引进的台湾优良品种进行消化吸收,研发培育出适合我省推广应用的新优品种,实现台湾农作物良种繁育工厂化生产。在厦门等地和内陆山区设立闽台农作物种苗研发与繁育中心,下设台湾良种引进粮油作物品种研发与繁育分中心、蔬菜品种研发与繁育分中心、果树品种研发与繁育分中心等三个分中心。

闽台园艺良种品种改良与繁育基地。在福州建立室内台湾优异园艺作物种质资源试管保存利用中心,在漳州建立田间台湾优异园艺作物种质资源保存利用中心和台湾热带、亚热带水果良种引进、繁育与示范基地,在永春、新罗、永安、沙县、建瓯建立柑桔无病毒苗木繁育与示范基地,在漳州、厦门、福州、龙岩、南平等地建立台湾蔬菜瓜果良种引进、繁育与示范基地,在屏南、周宁、闽侯、尤溪、连城等地建立优质反季节蔬菜良种繁育与示范基地,在安溪、福安、大田、闽侯和武夷山建立台湾优质茶叶良种繁育与示范基地。

台湾生猪良种繁育基地。扩大仙游、同安台湾良种猪繁育场的养殖规模,在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各新建一个台湾良种猪繁育场,在同安建立台湾地方猪种繁育场。

闽台水产良种繁育基地。在扩建漳州、福州两个闽台水产品引育种基地的基础上,将我省14个省级良种场作为对台水产品种苗引进隔离区,引进并合作繁育老虎斑、龙胆石斑、巨石斑等海水养殖品种以及罗非鱼、香鱼、淡水鲈鱼、甲鱼、淡水鲨鱼、虹鳟等淡水养殖品种的苗种,建设闽台优高海产动植物的养殖、推广、引种、保种以及高密度养殖的综合示范基地,逐步形成功能齐全、结构合理的闽台水产良种繁育体系。

闽台林业种苗研发与繁育中心。建立福清闽台林业种苗研发与繁育中心、漳州花卉引种示范基地和华安、永安、武夷山竹种基因库,进行引种试验、驯化、扩繁和示范推广。

台湾动植物引进良种隔离区。扩建南平、霞浦、翔安3个进境动物临时隔离检疫场,对引进台湾优良畜禽品种的检疫监管,为台湾畜禽良种资源引进提供优质服务。改造厦门、长乐、霞浦种畜临时隔离场,作为进出台湾种畜隔离检疫使用。在漳浦县建设台湾农业良种引进下蔡隔离区,设立高优农作物、名优水果、牧养动物、饲养动物、林木良种引种隔离、淡水养殖、海水养殖等7个试验小区。

(四)着力强化一个载体

利用福建的“五缘”优势,加强交流平台这一载体建设,进一步畅通交流渠道,促进闽台科教、信息、项目和人员的双向交流。在积极组织参加“9・8”投洽会、“6・18”项目成果交易会、海交会、台交会等现有展会的同时,办好海峡两岸(福建漳州)花卉博览会暨农业合作洽谈会、海峡两岸(福建三明)林业合作暨投资贸易洽谈会和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交流高级论坛等。

1.海峡两岸(福建漳州)花卉博览会暨农业合作洽谈会

每年定期举办国家级的海峡两岸(福建漳州)花卉博览会暨农业合作洽谈会,由政府搭台,企业、协会和民间组织参与,展示名优花卉、水果等两岸优势农产品,展现两岸农业交流合作成果,实施合作项目对接,促进两岸经贸合作交流。

2.海峡两岸(福建三明)林业合作暨投资贸易洽谈会

每年定期举办海峡两岸(福建三明)林业合作暨投资贸易洽谈会,推动科企对接、银企对接、政企对接、基地对接、市场对接,吸引台湾大财团、大企业入驻我省,推进台湾林业技术、资金与我省丰富的劳动力、森林资源、市场的紧密结合,带动林业技术、品种、设备的引进与生产应用,促进两岸林业的共同发展。

3.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交流高级论坛

不定期举办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交流高级论坛,邀请两岸高层次的农业专家和企业家,就两岸的农业推广、农业信息、农产品贸易、农产品运销体系、农业科技教育、农业经济管理等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的学术研讨与交流,促进两岸农业交流的长期稳定。

四、建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凝聚合力。强化宏观统筹,加强规划指导,把建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作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一个战略重点,纳入我省“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摆到各级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强化组织统筹,充实和加强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力量,建立健全设区的市和重点县(市、区)的试验区建设专门工作机构,并在人员、经费上予以重点保证,确保试验区建设管理机构工作的正常开展。强化资金统筹,根据试验区建设的需要,适时调整资金投向结构,扶持重点合作项目,保证资金使用效果。加强与国家农业部以及相关部委的联系,建立省直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密切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联系,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政策,强化措施。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对台吸引力,创造加速试验区建设的条件。在用足用好中央赋予的政策的同时,制定《鼓励和支持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的暂行规定》,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拓宽交流与合作领域,引导和鼓励台湾同胞来闽开展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市场营销、科教与信息、人力资源交流、农业生物技术、休闲观光农业、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领域的合作;采取优惠的税收和有利的土地政策,鼓励台湾同胞到试验区投资创业;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开辟新的融资渠道,支持台资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合作发展农产品加工出口,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鼓励和支持台湾农业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闽台农业科技合作,创办科技型农业企业,共同建设在闽的各类农业科技园区和科技示范区。

(三)转变职能,优化服务。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办事程序,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着力提高行政效能。加强两岸农业合作的信息服务,依托福建三农服务网,建设闽台农业合作信息窗口。加强项目引进的服务工作,简化项目审批程序,改进审批方式,实行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加强货物通关服务,检验检疫做到“一特二简三优四快”,即特事特办,简化手续、简化环节,优先审批、优先报检、优先验放,快速查验、快速检疫、快速检测、快速放行;海关建立两岸农产品进出的“绿色通道”,对涉台农产品和食品,推行就近报关、口岸验放、提前报关、加急验放等通关措施,创造便捷通畅的通关环境。加强依法维权服务,认真贯彻《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我省的实施办法,规范涉台企业收费,做好台商投诉协调工作,维护台商的合法权益。

(四)创新机制,促进发展。坚持因地制宜,体现特色,发挥福州、漳州先行示范的引导和带动功能,探索创新更多的行之有效的合作形式,建立两岸农业合作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相互促进、滚动发展的长效机制。发挥台商在闽投资成功创业的效应,探索创新以台引台、以台引港、以台引侨、以台引外的内外联动机制。积极疏通合作交流渠道,加强合作交流的平台建设,办好重大展会,推进两岸人员往来、科技交流、投资开放、统一市场的双向互动,探索创新扩大交流的双向互动机制。抓好项目储备,推动项目落实,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的目标责任制,探索创新深化合作的项目带动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发挥各种社会团体与民间组织作用,探索创新政府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合力推动机制,开创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的新局面。

附件: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重点项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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