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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韩国歌手MINA等到上海参加《明星沙滩足球娱乐盛典》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6〕673号
  • 【发布日期】2006-04-21
  • 【生效日期】2006-04-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韩国歌手MINA等到上海参加《明星沙滩足球娱乐盛典》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韩国歌手MINA等到上海参加《明星沙滩足球娱乐盛典》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673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6]35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中演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歌手MINA等一行6人,于2006年5月28日到上海参加《明星沙滩足球娱乐盛典》演出活动。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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