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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广州市2006年普法工作要点
  •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办〔2006〕4号
  • 【发布日期】2006-04-14
  • 【生效日期】2006-04-1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州市2006年普法工作要点

广州市2006年普法工作要点

(穗办〔2006〕4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2006年普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广州市2006年普法工作要点

2006年是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普法工作,对于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促进广州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我市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总揽,以进一步推动公民崇尚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在全社会树立法律权威为主要目标,以机制建设、制度创新为载体,以加强社会基层普法工作为着力点,广泛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弘扬法制精神,营造和谐氛围,为推进广州现代化大都市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今年我市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认真做好“五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法用法形式和方法的创新;突出抓好来穗经商务工人员和农村村民的普法教育;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不断增强全市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

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围绕我市营造“两 个适宜”的城市环境、促进产业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安全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和谐社会等要求,配合城市区域调整、中心镇建设及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服务深入到社会各个领域。

今年我市要重点组织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广州市体育竞赛表演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单位要按照市的统一部署,抓好上述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同时,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需要,选学相应的法律法规。

二、深化重点对象、重点地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积极探索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形式方法的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学法用法的质量和效果。

1.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在巩固原有学法用法基本制度的基础上,普法部门要探索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对领导干部学法内容、课时、考试、考勤、效果的综合评估实行信息化管理,推动法制教育向科学化、规范化、数字化管理模式转变。制作《广州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手册(电子版)》,辅助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运用。

2.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平台建设。配合授课、讲座等已有方式,充分利用政府网络平台资源,推广应用远程教育、继续教育和通过网络实行全市公务员统一学法考试,市在部分单位组织试点之后,逐步在全市公务员队伍中推广应用,待成熟后逐步扩大到企事业单位。各区、县级市普法部门,也要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加强这方面的应用研究,切实提高公务员的学法用法效率。

(二)深入抓好来穗经商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水平。

1.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市、区两级普法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宣传、公安、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工商、工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等部门和社团组织密切合作,对企业普法工作统一部署规划、组织实施、指导检查。不断深化和完善企业管理者学法培训制度,进一步推动企业员工和来穗经商务工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把对来穗经商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同法制宣传教育进行统一安排。各级普法部门要加强对来穗经商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的研究,并注意同劳动用工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密切协作,抓好“三个结合”:把依法治企与来穗务工人员教育管理结合起来、职能部门的综合教育管理与企业自主教育管理结合起来、分散教育管理措施与集中教育管理措施结合起来。同时,结合提供服务,从劳务出入口入手,按照“谁主管、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将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的平台前移,通过岗前、在岗和领取IC卡暂住证时宣传法律法规、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提供法律服务,以及运用个案开展典型教育等多种形式,提高宣传针对性。

(三)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大力加强农村村民的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广东省“十百千万”工程,市普法领导小组成员要深入挂钩镇、村,加强对农村普法工作的指导。有农村的区、县级市普法部门,要针对我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农民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开展针对性强的法制宣传教育。以解决当地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村民关注的涉法问题为重点,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为依托,运用贴近民情、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农村村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和谐发展。

(四)大力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水平和质量。

1.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应当以在校学生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从小学、初中到高中的法制教育体系,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并制定评估、检查的具体标准,定期考核,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应按照国家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制定计划,组织实施,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性的法制宣传活动。

2.继续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市、区两级已经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单位,要根据法制教育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教学规划、更新教学内容和完善培训管理制度,适当增加学习法律知识的趣味竞赛活动。没有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单位,应及时建立适合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专门场所。

3.切实加强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学校),都应选聘优秀政法干警、律师兼任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有条件的地区可集中部分法律工作者组成相对固定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师团,担任辖内各学校的法制课老师和校园法律顾问。

(五)以治安整治重点地区和容易诱发社会矛盾及不稳定因素的人群为突破口,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下功夫、见成效。

通过深入开展调研活动,努力探索在治安重点地区及特定人群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的有效形式、方法和宣传重点。各区(县级市)、各单位普法部门要加强同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配合做好重点地区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人民内部矛盾大排查、大调解机制建设,建立区域性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联系点、联络员队伍,落实责任制,并在人员、设备、经费上给予必要的保障,真正做到舆论宣传靠前,教育引导到位,确保取得实效。

三、创新载体,广泛开展以“一学三讲”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大力开展“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法治理念。开展“一学三讲”(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主题教育活动,要与法律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结合起来,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使法律真正走进基层、走进群众。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融入到群众娱乐、社会文化、社会服务中,形成全社会学法用法的良好群众基础。

(二)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使“一学三讲”活动形成声势。各级普法部门要加强与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的联系,主动协调各类媒体开办法制宣传专题节目。媒体要认真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职责,积极支持,主动配合,体现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的特殊功能,促进法制宣传资源共享,不断提高法制宣传的质量和水平,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加强法制文艺工作,充分发挥法制文艺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积极支持、参与和策划法制题材电视剧、电影、法制专题节目的创作和传播。重视利用小说、诗歌、散文、图片、摄影、书法、绘画、广告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重视发挥文化团体及各级文化馆(站)的作用。继续巩固板报、橱窗、宣传专栏、农民夜校、市民学校、法制学校等传统宣传阵地。综合利用各类教育基地资源,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推进阵地建设不断规范化。

四、加强领导,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启动实施

(一)认真贯彻全国及省的普法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中央、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五年普法规划,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五五”普法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好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四五”普法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大力宣传深入开展“五五”普法的必要性、重要性和面临的良好机遇,大力宣传“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二)加强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保证“五五”普法工作顺利推进。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地区综合治理、文明城市评估体系,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督促。进一步加强普法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建设,明确职责,建立和落实普法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估体系和监督激励机制。

(三)加强法制宣传人才资源库建设,为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智力保证。进一步加强对法制宣传骨干队伍、法制讲师团、法制副校长队伍、法律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鼓励和引导法律职业群体、基层法律服务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等参与法制教育活动,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加强法制宣传骨干培训工作,编好法制教材。全国普法办将统一编发“五五”普法教材,各地、各部门可根据新时期普法工作特点和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编印法制教材和法制通俗读物。

广州市2006年普法重点工作安排

1.2-3月,召开市普法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普法工作任务;将《广州市关于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召开有关专业法部门协调会,协商制定计划,跟踪推进重点学习宣传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

2.4-5月,召开2006年市普法工作会议并举办全市普法骨干培训班;对全市法制宣传橱窗及“法律进社区”活动情况进行例行抽检;会同宣传部门协调落实三大媒体普法宣传方案。

3.5-8月,会同组织、人事和远程教育部门,开展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实行信息化管理的研究开发工作,并投入试点应用;对来穗经商务工人员、村民、容易诱发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人群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进行调研,召开理论研讨会交流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校际(中学)模拟法庭大赛;组织开展“6・26”国际禁毒日活动。

4.9-10月,筹备组织局以上领导干部的学法培训。

5.10-11月,组织全市公职人员学法统一考试;组织对全市开展“一学三讲”活动情况进行抽检。

6.12月,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配合综治部门的考评,落实普法工作的检查;进行年度普法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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