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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
  • 【发布文号】发改价格[2006]611号
  • 【发布日期】2006-04-13
  • 【生效日期】2006-12-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发改价格[2006]611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司法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转发〈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的通知》(中发[2004]21号)精神,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司 法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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