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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中央企业与湖南省企业开展对接合作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规划[2006]24号
  • 【发布日期】2006-03-28
  • 【生效日期】2006-03-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中央企业与湖南省企业开展对接合作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中央企业与湖南省企业开展对接合作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规划[2006]24号)




各中央企业:

推进中央企业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培育和发展大公司大企业集团,是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湖南省委、省政府对中央在湘企业的改革与发展以及推进中央企业与湖南企业的对接合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为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与湖南企业对接合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进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对接合作的重要意义

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之间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联合重组,可以在更大范围实现国有资本的有效配置。各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对接合作,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的重大举措,是做强做大国有企业,提高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影响力、控制力和带动力的重要途径。湖南作为我国中部地区的一个重要省份,具有北靠南联、承东启西的区位特点,有着丰富资源和较好的工业基础,具有一定的产业承接能力,各中央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要高度重视与湖南企业的对接合作工作。

二、中央企业与湖南企业对接合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促进中部崛起发展战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立足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大局,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企业,合理确定中央企业与湖南省企业合作的领域。通过产权转让、增资扩股、股权置换、投资合作等方式,以企业为载体,以产权为纽带,以市场为导向,实现双方企业在资源、技术、产品、市场、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互补,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三、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加强沟通,促进对接合作工作的开展

为了促进中央企业与湖南企业开展对接合作工作,在国资委网站专门设立了“湖南网页”( 网址为WWW.SASAC.GOV.CN)。“湖南网页”将主要介绍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湖南在引进战略投资者和招商引资方面的政策措施和推介湖南的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和优势项目等。“湖南网页”的开通为中央企业与湖南企业对接合作搭建起了信息交流平台。请各中央企业积极利用“湖南网页”更多地了解相关信息,开展相关对接合作工作,实现互利共赢,促进共同发展。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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