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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6]61号
  • 【发布日期】2006-03-22
  • 【生效日期】2006-03-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闽政办[2006]6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经省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建省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苏增添 副省长

副组长:刘文豪 省政府副秘书长
林宝金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谢兰捷 省交通厅厅长

成 员:吴庭锵 省交通厅副厅长
王知瑞 省建设厅副厅长
马照南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谢超雄 省发改委副主任
陈青文 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洪德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总队长
赖诗卿 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吴春官 省物价局副局长
陈乙熙 省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在省交通厅设立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谢兰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吴庭锵、王知瑞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选派处级干部担任。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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