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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发布单位】天津市
  • 【发布文号】津政发〔2006〕014号
  • 【发布日期】2006-02-25
  • 【生效日期】2006-02-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天津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津政发〔2006〕01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人民武装部,各委、局,各直属单位,驻津各部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颁布施行以来,我市各区县和军地各部门、各单位,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本着对国防建设高度负责的精神,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依法开展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进一步做好我市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市人民政府、天津警备区决定对6个先进集体和2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努力在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各区县和军地各部门、各单位,以及从事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的同志,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不断增强国防观念和法制意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军地、军民团结,为积极推进军事斗争准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天津市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天津市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天津市人民政府

天津警备区

二○○六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1

天津市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共6个)

天津市规划局测绘管理处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

河西区东海街武装部

河东区人民武装部

大港区人民武装部

蓟县人民武装部

附件2

天津市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共20人)

王和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处副处长

宣晓刚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巡警支队

何理明武警天津市总队副总队长

刘景山河北区江都路街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罗彬庚河东区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参谋

许武甲河西区人民武装部军事科科长

杨志军南开区八里台街武装部部长

张贵喜东丽区幺六桥乡武装部部长

陈辉 西青区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参谋

孙均阁津南区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参谋

张向勇北辰区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参谋

陈友法中国海洋石油渤海公司武装部部长

代保超汉沽区人民武装部军事科科长

刘爱民大港区人民武装部军事科参谋

李学鹏武清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白俊生宝坻区交通局局长

曹殿卿静海县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

李贺喜宁河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李春光蓟县穿芳峪乡乡长

陆兵 66166部队司令部工化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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