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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先进单位的通报
  • 【发布单位】广东省
  • 【发布文号】粤府〔2006〕15号
  • 【发布日期】2006-02-20
  • 【生效日期】2006-02-2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东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先进单位的通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先进单位的通报

(粤府〔2006〕1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国家旅游局、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省旅游局、文化厅、侨办,广州、深圳、汕头、江门、湛江等市人民政府承办的2005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周密部署、精心准备、团结协作、共同努力下,实现了“精彩、隆重、热烈、圆满”的预期目标,打造了广东旅游文化发展的新品牌。首届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的成功举办,充分展示了我省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广东人民良好的精神风貌;展示了开放广东、和谐广东、活力广东的无穷魅力;展示了丰富多彩、博大精深的岭南文化;展示了粤港澳、泛珠三角区域旅游合作的巨大潜力和广阔前景。为此,省人民政府决定对2005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广州市政府等33个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受表彰单位要再接再厉,为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和实现富裕安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05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先进单位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2005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先进单位名单

广州市人民政府
深圳市人民政府
汕头市人民政府
江门市人民政府
湛江市人民政府
省经贸委
省公安厅
省财政厅
省外经贸厅
省文化厅
省卫生厅
省旅游局
省外办
省侨办
省新闻办
省台办
海关广东分署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省武警总队
广州边检总站
深圳边检总站
珠海边检总站
公安边防部队广州指挥学校
广东警官学院
南方航空集团公司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
省机场管理集团
广东电网公司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
羊城晚报报业集团
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
广东电视台
南方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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