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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发改〔2006〕58号
  • 【发布日期】2006-01-23
  • 【生效日期】2006-01-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保监发改〔2006〕58号)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请示》(太保寿〔2006〕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9.98亿元。

二、你公司股权结构为: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449,000,000股,占总股本的72.5225%;凯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美国保德信保险公司投资设立的Carlyle Holdings Mauritius Limited和Parallel Investors Holdings Limited持有499,000,000股,占总股本的24.975%,其中,Carlyle Holdings Mauritius Limited持有105,359,590股,占总股本的5.273%,Parallel Investors Holdings Limited持有393,640,410股,占总股本的19.702%;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2,500,000股,占总股本的0.6256%;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12,500,000股,占总股本的0.6256%;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持有12,500,000股,占总股本的0.6256%;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2,500,000股,占总股本的0.6256%。

三、外资股东所持你公司股份3年内不得转让。

四、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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