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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市政府奥运会前重点工作倒排工期折子工程的通知
  • 【发布单位】北京市
  • 【发布文号】京政发[2006]2号
  • 【发布日期】2006-01-23
  • 【生效日期】2006-01-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北京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市政府奥运会前重点工作倒排工期折子工程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市政府奥运会前重点工作倒排工期折子工程的通知

(京政发[2006]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全面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2005年市政府印发了《奥运会前重点工作倒排工期折子工程》(京政发〔2005〕9号),有力推动了奥运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2006年市政府将以奥运会前重点工作倒排工期折子工程为主线,统领全市各项工作。现结合本市承担的工作任务,本着“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的原则,将按照“可操作、可实施、可考核、可督查”要求编制的《2006年市政府奥运会前重点工作倒排工期折子工程》(以下简称《2006年奥运倒排期折子工程》)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6年奥运倒排期折子工程》共包括5个方面、366项工作任务,所列主要责任单位原则上为政府机构,每项工作任务均明确了牵头市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

二、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紧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季度工作进度,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岗位分工和具体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指标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三、随着工作的深入,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作任务积极进行补充和完善,使《2006年奥运倒排期折子工程》更加符合“新北京、新奥运”的总体要求。

四、为确保各项任务按期完成,市政府已将《2006年奥运倒排期折子工程》各项工作任务列入2006年度督查范围,并将完成情况纳入督查考核体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年初部署、年中检查、年底验收”的要求,按季度上报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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