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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56号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5年第156号
  • 【发布日期】2005-10-31
  • 【生效日期】2005-10-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56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56号




近期,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从韩国生产的中加吉等5个品牌的泡菜、太阳草等2个品牌的辣椒酱和清净园1个品牌的烤肉酱产品中检出寄生虫卵(附件)。为维护消费者健康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就进一步加强自韩国入境的泡菜、辣椒酱、烤肉酱的监管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即日起,停止上述韩国品牌的泡菜、辣椒酱、烤肉酱及相关产品的进口入境。

二、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加强对来自于韩国的泡菜、辣椒酱、烤肉酱及相关产品的检验工作。对于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作退货或销毁处理并暂停受理相关品牌的产品的进口报检;对已入境的韩国生产的不合格泡菜、辣椒酱及烤肉酱进行强制性召回并作销毁处理。

三、消费警示。

请广大消费者要慎重选购上述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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