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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28号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8-31
  • 【生效日期】2005-08-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28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28号




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在对进口机床的检验监管中,发现韩国斗山英维高株式会社生产的PUMA V550型数控立式车床存在安全质量缺陷,已经发生数起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该产品召回整改事宜公告如下:

一、韩国斗山英维高株式会社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对上述型号的产品进行召回整改,并按中国法律法规要求采取以下措施:

(一)增强上述车床的安全防护装置性能,增加防护门厚度。

(二)加贴中文警示标识。

(三)提供中文操作手册。

二、上述产品的使用单位(用户清单见附件)应及早内与韩国斗山工程机械(中国)有限公司联系具体召回整改事宜(联系人:杜燕峰 电话:021-54451155-820)

三、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要对本辖区内的召回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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