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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15号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8-25
  • 【生效日期】2005-08-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15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115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确山板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确山板栗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确山板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确山板栗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的建议的函》(确政[2004]90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河南省确山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确红栗、确山油栗。

(二)栽培管理。

1.种苗:采用嫁接法培育苗木。

2.栽植:选择花岗岩、页岩成土的黄壤、黄沙壤,坡度在25°以下的坡地、岗地、河(道)两侧。土壤PH值5.5G至 6.8。每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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