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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长春市200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 【发布单位】长春市
  • 【发布文号】长府发〔2005〕30号
  • 【发布日期】2005-06-23
  • 【生效日期】2005-06-2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长春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长春市200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长春市200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长府发〔2005〕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2005年汛期已至,为了切实做好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0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吉国土资环发〔2005〕7号)、《长春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5年-2020年)和4月20日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和发展趋势预测,编制本方案。

一、我市地质灾害分区概况

长春市位于吉林省的中西部,地势总体呈南高北低,南属长白山系,北属松辽平原。地貌分区为低山丘陵、台地及河谷平原,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属于简单―中等级别,主要地质灾害类型有地面塌陷、地裂缝和崩塌等。

长春地区分属地质灾害中、低易发区和不易发区,按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及分布特点划分7个中易发亚区、2个低易发亚区和2个不易发亚区,中易发亚区主要分布在九台市、双阳区、二道区等地。

(一)中易发亚区

1.九台市营城矿区地面塌陷区

分布于营城煤矿及周边地区,地形为低山丘陵,出露地层为中生界碎屑岩及古生界的变质岩等。由于煤矿开采,造成地面塌陷,多集中在采矿区,已发现塌陷区4个,总塌陷区面积0.30万公顷,易造成房屋倒塌或变形、裂缝。

2.九台市羊草沟矿区地面塌陷及石头口门崩塌区

地形为低山丘陵及台地,出露地层为中生代白垩纪红色砂砾岩,分布于九台市东湖镇和石头口门水库一带,由于煤矿开采造成大面积地面塌陷、开裂、沉降,易造成房屋倒塌或变形、裂缝;修建公路及人工采石等形成不稳定斜坡,易发生崩塌灾害。

3.长春净月、三道崩塌、地裂缝及地面塌陷区

分布于净月旅游经济开发区和二道区三道镇一带,出露岩性为安山岩、花岗岩等,由于人工采石等形成不稳定斜坡,易发生崩塌灾害;由于煤矿开采出现地裂缝、地面塌陷等灾害,易造成房屋倒塌或变形、裂缝。

4.双阳区长岭乡地面塌陷区

分布于双阳区长岭乡双顶五社一带,地形为丘陵、台地,此处原为煤矿采空区,由于开采活动造成地面塌陷,易造成房屋倒塌或变形、裂缝。

5.双阳区长山镇、石溪乡地裂缝、崩塌区

分布于双阳区长山镇、石溪乡一带,地形为低山丘陵及台地,地层岩性为泥岩、安山岩、大理岩等,由于煤矿长期采煤,造成地裂缝和地面塌陷,易造成房屋倒塌或变形、裂缝;岩石节理裂隙发育,风化破碎程度较高;公路干线修路切坡采石等形成不稳定斜坡,易发生崩塌灾害。

6.德惠、九台崩塌区

分布于德惠市菜园子镇、大青嘴镇及九台市土门岭、上河湾等地。地形为低山丘陵和台地,地表岩性为亚砂土、黄土状亚粘土等。由于修路挖土及河流侵蚀,易发生崩塌灾害。

7.双阳崩塌区

分布于双阳城区至土顶镇一带,地形为低山丘陵、台地,由于修路采石等人工开挖形成不稳定斜坡,易发生崩塌灾害。

(二)低易发亚区

1.朝阳、净月、双阳、九台崩塌区

分布于朝阳富峰镇、净月新湖镇、双阳鹿乡镇、九台市东湖镇、西营城子镇一带。地形为低山丘陵,由于人工采石,修路切坡及河流侵蚀等形成不稳定斜坡,在一定条件下可发生崩塌灾害。

2.九台、榆树崩塌区

分布于九台市沐石河镇、城子街镇、德惠市岔路口镇及榆树市五颗树镇一带,由于修路挖方及人工取土等,形成不稳定斜坡,在一定条件下可形成崩塌。

(三)不易发亚区

1.农安、德惠、九台区

分布于农安县、德惠及九台市西部。地貌为台地,地形相对较平坦,易发生水土流失等缓变性地质灾害。

2.榆树区

分布于榆树市大岗乡、弓棚子镇、保寿镇一带,地貌属台地、阶地、漫滩等,地形较平坦,局部易产生水土流失等缓变性地质灾害。

二、2004年全市地质灾害概况

2004年我市降水量小且强度较弱,诱发地质灾害的外动力相对较弱,我市未发生中型以上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但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有发生,特别是由于煤炭矿山企业的开采造成的地面塌陷和地裂缝,给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一定威胁和损失。

三、2005年重点地质灾害预防地区

据长春市气象部门预测,2005年汛期(6月~8月)气温略高,降水略少,可能有阶段性干旱发生。降水集中期将出现在初夏至仲夏,且多冰雹强对流天气,部分地方可能发生内涝。根据气象分析和市实际情况,在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随时可能发生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地面沉降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因此2005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丝毫不能松懈,重点防范期为7月1日至8月15日。

(一)重点预防的煤矿塌陷区和地裂缝

主要是:二道区三道煤矿区、九台市营城矿区、九台羊草矿区、双阳石溪乡煤矿区、双阳长岭煤矿区等地。

(二)重点预防的崩塌区和不稳定斜坡

九台市东湖镇、石头口门水库、净月区、二道区、双阳区等地,主要是低山丘陵区、公路、铁路沿线及各大型采石场。

(三)重点预防地面沉降区

开采地下水使长春市区域性水位下降。目前,地下水位降落漏斗分布在人民广场、绿园区四间房和宽城区砂砾石台地(铁北),降落漏斗面积为35.55km2。近年来,“引松入长”工程的实施,地下水开采量减少,水位呈上升趋势。由于地下水位降落漏斗的存在,潜在地面沉降问题依然存在。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长春市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组长:市政府主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组员: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建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见附件)。

领导小组职责: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统一领导和指挥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调动、整合全市救灾力量和资源;决定采取救灾应急措施;执行国务院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和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其它关于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任务。

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要职责是: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国家和本省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根据指挥部的各项指示、命令,负责实施、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应急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有关信息、联络、接待等各项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参照长春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二)落实方案,加大巡查力度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据《长春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长春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九台市和双阳区要依据本地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项目的最新成果,拟定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要严格按照已编制的防治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要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三)预防为主,加强监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本地区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水利、气象、地震、建设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建立动态监测网络,并组织发动灾区的广大基层群众(乡、村、屯等),学习地质灾害知识、提高防灾意识,建立三级动态监测网络,各负其责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加强执法,坚持速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执法监督、遏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要加强对地质环境的保护、加大规范各类工程活动的力度。对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防止工程建设活动诱发地质灾害事件的发生,从源头上把好地质灾害防御关。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拟定于7月中旬对重点地区的防灾工作进行检查,各县(市)、区要及时对乡(镇)的汛期防灾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省国土资源厅汛期值班电话:

地质环境处:8543624

办公室:8525994

传真:8525245

滕继奎:13944854191

艾永兴:13943132737

市国土资源局汛期值班电话:

矿管处:7666706

7633000―8051 805280538054

办公室:76022307602231(传真)

王春志:13943045190

郑晓红:13089138980

张海龙:13843187935

晚间值班电话:4960304(王春志)

2787551(郑晓红)

5657675(张海龙)

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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