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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央在甘企业第二批分离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甘肃省
  • 【发布文号】甘政办发〔2005〕71号
  • 【发布日期】2005-06-06
  • 【生效日期】2005-06-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甘肃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央在甘企业第二批分离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中央在甘企业第二批分离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5〕7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加强协调,确保中央在甘企业第二批分离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省政府决定成立中央在甘企业第二批分离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协调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长冯健身副省长
副组长张勤和省政府副秘书长
苏志希省财政厅厅长
虞海燕省政府国资委主任
建民省财政厅副厅长
成员高维新省教育厅总督学
徐维忠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
杨丽萍省法院政治部主任
程世虎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
李德福省人事厅副厅长
陈一为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
高建国省编办副主任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建民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五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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