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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89号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89号
  • 【发布日期】2005-05-31
  • 【生效日期】2005-05-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89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89号




近日,中国检验有限公司在对香港永裕富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号:A344040665)3个集装箱废塑料实施装运前检验时发现,该批货物老化、变黄,夹杂泥土、沙石、废塑胶袋及废弃家居装修材料等,不符合国家标准《进口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塑料(试行)》(GB16487.12-1996)的要求,且集装箱号码有明显涂改迹象,箱外号码与申请单所列一致,但与箱内号码不一致,存在着弄虚作假行为。

为保护我国环境,防止境外有毒有害废物向我国转移,彻底打击和根治假冒、伪造单证及弄虚作假的现象,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第12条和2004年48号公告第13条、14条的规定,现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取消永裕富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号:A344040665)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注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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