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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轻质墙体板材(HBC 19-2005)
  •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发布文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3号
  • 【发布日期】2005-02-02
  • 【生效日期】2005-03-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轻质墙体板材(HBC 19-2005)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轻质墙体板材(HBC 19-2005)




前 言

本技术要求的制定目的是为了节约耕地、有效利用资源,减少轻质墙体板材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促进工业副产品的使用。
本技术要求对轻质墙体板材中放射性、氟离子浓度、石棉、发泡剂、粘合剂、固体废弃物和工业副产石膏的利用率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本技术要求自实施之日起,《轻质墙体板材》HBC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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