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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河北省人民政府驻沈阳办事处的函
  • 【发布单位】河北省
  • 【发布文号】冀政函[2004]143号
  • 【发布日期】2004-12-10
  • 【生效日期】2004-12-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河北省人民政府驻沈阳办事处的函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河北省人民政府驻沈阳办事处的函

(冀政函[2004]143号)




辽宁省暨沈阳市人民政府:

因工作需要,我省决定撤销“河北省人民政府驻沈阳办事处”。该办事处自1986年建立以来,得到了贵省、市的热情支持和帮助,在此谨表谢意。

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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