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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4年第17号
  • 【发布单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4-05-25
  • 【生效日期】2004-05-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4年第17号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4年第17号




为配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 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经认定,第三批66家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机构和第四批4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检测机构,能分别依照上述有关标准进行检测,现予以公布。

具体的检测标准或参数见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证书附表。

附件:1.第三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机构名录(略)
2.第四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检测机构名录(略)

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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