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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南部地区快速路黄榄支线工程建设的通告
  •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府[2004]16号
  • 【发布日期】2004-04-13
  • 【生效日期】2004-04-1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南部地区快速路黄榄支线工程建设的通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南部地区快速路黄榄支线工程建设的通告

(穗府[2004]16号)




广州南部地区快速路黄榄支线是省、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由南部快速路细沥立交至南沙的市南路,途经番禺区鱼窝头镇及南沙黄阁镇,全长约8公里,拟于2004年底建成通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州南部地区快速路黄榄支线建设工程范围按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有关文件确定。

二、广州南部地区快速路黄榄支线建设工程用地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由番禺区国土房管局和南沙指挥部土地开发中心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并参照番禺区及南沙指挥部有关征地拆迁的实施办法执行。

三、广州南部地区快速路黄榄支线建设工程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顾全大局,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建设,不得阻挠建设工程的测量、钻探、施工以及征地拆迁工作。

四、违反本通告,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处理。

五、本通告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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