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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03年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发〔2003〕8号
  • 【发布日期】2003-03-31
  • 【生效日期】2003-03-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03年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03年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发〔2003〕8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现将《哈尔滨市2003年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哈尔滨市委?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2003年3月31日?

哈尔滨市2003年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003年是我市全面启动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的第一年。为确保全年创建目标任务的完成,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举全市之力,创建生态型园林城市”的目标,以优化人居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中心,按照园林建设与环境保护有机结合、城区与郊区同步推进、移植大树与塑造绿化景观靓点相融并举的思路,坚持“市区结合、以区为主、充分挖潜、社会参建”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力量,出人出资,合力推进城区绿化、郊区绿化和生态环境三大建设,为实现5年建成生态型园林城市宏伟目标开好局、起好步。?

二、工作目标?
一是城区绿化目标:实施“一江一岛”、“一环两河”、“一园四片”等重点绿化项目74个,植树80万株,其中大树3万株,新增绿地面积500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5?6平方米,初显生态型园林城市风貌;二是郊区绿化目标:实施绿色通道、退耕还林、生态功能林、村屯绿化和两荒治理5项工程,全年完成造林任务2133公顷,郊区森林覆盖率达到6.96%,展露“城在林中”雏形;三是生态环境建设目标:实施“蓝天、碧水、洁净”3项生态环境建设工程,促进城市环境自净、缓冲、可逆功能不断提升,实现生态良性循环。?

三、主要任务?
(一)以种植大树为重点,全面启动城区绿化建设。?
1、实施“一江一岛”绿化建设。全面启动松花江两岸沿线周边绿化建设,建成江堤绿化带,组织实施太阳岛地区综合整治,整体优化太阳岛风景区和江北生态环境,大规模退耕还林、退田还湿、退房还绿、退陆还水,新增绿地(湿地)350公顷;沿江南岸风景长廊实现提档升级,将其建成高标准、高品位、有特色的沿江绿化风景带。?
2、实施“一环两河”绿化建设。采取“选点启动,逐步推进”的方式,先行实施市区33公里铁路环线两侧拆迁和绿化,新增绿地20.59公顷;继续完善马家沟河沿岸绿化,新增绿地18.2公顷,进一步提高绿化景观层次;启动何家沟沿岸绿化,新增绿地3.87公顷,取得阶段性绿化成果。
3、实施“一园四片”绿化建设。实施道里植物观赏园建设,建成特色文化公园,新增绿化面积21.81公顷;实施车辆厂等4块4公顷以上绿地建设,新增绿地面积17.7公顷,使我市公园增至21个,成片具规模绿地不断扩大。?
4、实施“百街百院”绿化建设。实施路桥建设改造工程同步绿化,增加绿化面积3056公顷;补植、新植195条街路的行道树,完善街路绿化生态功能;大力推进居住区“拆棚还绿”工程,绿化222个居民庭院,新辟和完善其他小块绿地79块。共新增绿地约10.07公顷,完善提高绿地水平约8.14公顷,城区绿化网络主线逐步完善,初现“道在绿中,房在园中”景观效果。?
5、实施“辟绿、改绿、透绿”工程建设。结合危棚房改造和项目开发(不含马家沟、何家沟两侧开发),辟建城区绿地;对现有绿地进行优化改造,重点对哈站前广场等6块绿地从增绿和增靓两方面提高完善;继续推进“拆墙透绿”工程,对市区内遮挡绿地空间视野的实体园墙实施拆除或改为通透式栅栏,释放绿色。“三绿”工程新增绿地约19.06公顷。?
(二)以营造功能林为主,大力实施郊区绿化建设。?
1、实施绿色通道工程。完成辖区内301国道、京哈高速公路、哈同公路、哈黑路、哈五路、哈大路等6条公路绿化任务,绿化里程50.59公里,面积345.3公顷,使其变成集生态、景观、护路、固土、防风功能于一体的绿色长廊。
2、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充分利用国家退耕还林政策,重点对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太平、平房区的坡耕地和低产田进行退耕还林,面积1451公顷,提高郊区植被覆盖率,实现生态平衡,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3、实施生态功能林建设工程。围绕城区,营造道里区新发镇、南岗区王岗镇等8片规模较大、生态效益明显的生态功能林,面积36.7公顷,提高城市周边森林覆盖率,整体优化效区生态环境。?
4、实施村屯绿化工程。完成沿中环路53个村屯绿化达标任务,总面积100.3公顷,其中建成道里区红旗村、道外区集乐村和南岗区长征村等7个高标准生态示范村,消灭“光腚屯”,为实现“白天看不见村庄,晚上看不到灯光”目标创造条件。?
5、实施两荒治理工程。治理道里、道外、太平、香坊、平房5个区的宜林荒山荒地,合理栽植优质适宜树木,造林面积41.9公顷,实现市委、市政府“把荒地、荒山变成郊区森林”的要求。?
(三)以治理污染为主,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建设。?
1、实施以烟尘、扬尘治理为重点的“蓝天工程”。建设无燃煤区和原煤散烧控制区,启动道里区、太阳岛等集中供热重点工程建设,完成哈发电厂等供热扩建工程及松北新区等项目一期供热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区域联片供热,拆除小锅炉烟囱200根,新增集中供热面积610万平方米,控制“三堆”及基建工地等扬尘污染,市区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80%,大气污染程度明显降低。?
2、实施以污水处理厂建设为重点的“碧水工程”。完善文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完成二期工程,实现污水一级处理32.5万吨/日,二级处理16.25万吨/日;建设松花江南岸沿江污水截流及处理工程,启动何家沟综合整治工程,完成松北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全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0%以上,水源环境进一步净化。?
3、实施以固体废物处理和综合利用为重点的“洁净工程”。启动向阳垃圾处理厂工程,续建平房垃圾处理场,筹建城市西部垃圾厂,完善现有垃圾处理厂,使之逐步达到无害化标准。扶持发展固体废物再利用产业,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提高到98.3%,固体废物初步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

四、时间步骤?
2003年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初至4月末):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年绿化工作计划,选择苗木,确定苗源,移植大树,栽植花冠木等。?
第二阶段(5月初至10月末):主要任务是结合迎接哈洽会和国庆节,组织实施绿化彩化,种植草坪和花卉,建设五色草花坛,丰富园林景观。?
第三阶段(11月初至12月末):主要任务是利用冬季树木冬眠,树液停止流动,成冻坨的有利时机,集中移植大树。?
每个阶段结束前,市生态办都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阶段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

五、推进措施?
(一)建立高度负责的组织机构,实行领导目标责任制。创建生态型园林城市,是市委、市政府贯彻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各区和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要将其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现代化城市建设步伐的一件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调整充实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领导组织机构,各区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抽调事业心强,精通专业的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实行领导目标责任制,党政“一把手”要包任务落实、包社会动员、包资金筹措、包树木成活。绿化项目以区为主筹资完成,市财政按照市政府2002年有关会议纪要规定的比例补贴各区。绿化任务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兑现奖惩。同时,实行责任追究和通报制度,工作出现失误,完不成任务的,严格追究领导者和当事人的责任,并进行通报,确保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各项工作目标的真正落实。?
(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构建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方针,开拓新思路、运用新理念,通过市场化运作和落实责任制,发挥领导机关带头作用和依靠新闻媒体宣传,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积极行动起来,举全市之力,挖各方潜能,合力建设生态型园林城市。一是引导社会单位改造单位庭院和自有生活区。企事业单位要拿出一定的资金,专项投入单位庭院和自有生活区的绿化建设,创建花园式学校、花园式医院、花园式工厂、绿色庭院和绿化达标自有生活区等。二是组织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中“每人每年植树3―5棵或完成相应工作量绿化任务”的规定,建立义务劳动基地,组织社会各方面义务植树,凡不能履行义务的个人必须交纳“以资代劳”绿化费。三是运用市场机制建设。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和“树随地走、谁栽谁有、合造共有”的原则,推行市场化运作,公开拍卖公园、绿地、游园冠名权,谁中标命谁名,谁建设谁受益。无偿建设公园绿地的单位个人,可给予冠名权和发布广告权。加大环保项目招商引资力度,确保生态环境建设有效实施。四是实行绿化责任制。凡在哈机关、单位、部队、院校等,都应按照各区分配的计划,出资、出力建设绿地,共同承担区域绿化任务。带头为哈尔滨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五是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大力营造“公仆林”、“劳模林”、“三八林”、“青年林”、“红领巾林”、“军民共建林”、“新婚纪念林”等不同形式的纪念林。各区要组织区直部门及区辖大单位赞助区域绿化。六是开展“绿色家园杯”竞赛活动。全市范围内开展“绿色家园杯”竞赛活动,评选“绿色家园杯”先进城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先进单位发给奖牌,先进个人发给绿化奖章。通过开展竞赛,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的积极性。?
(三)进一步细化规划,落实项目,提高绿化的档次水平。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深入做好2003年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规划的修订和细化工作,认真研究和编制2003年绿化项目的详细规划和工作计划安排。各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逐条街路、逐个公园、逐个庭院、逐块绿地进行调查摸底,对绿化面积、树草种类和种植标准等做出具体规定,提出明确要求。同时,按照所需种苗类别进一步落实苗源,确保苗木供应,为全面落实绿化项目提供有效保证。注重绿化的景观效果与整体城市环境相结合,根据街路区域环境的不同特点,交叉配置乔、灌、花、草、藤等,做到景观层次丰富多彩,实现绿化与美化的和谐统一。?
(四)加强技术指导,提高进城大树成活率。注重科学技术,依靠专家顾问,是搞好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的重要因素。依托在哈大学、大科研院所雄厚的科技优势,加强绿化工作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坚持适地适树和多树种科学配置,精心把好选苗、栽植、浇水、固定和防病虫害关,严格遵守移植技术规程,广泛采用新科技手段,依靠专业队伍移植大树。聘请著名专家、学者,组建市创建生态型园林城市专家顾问委员会,创建工作重大项目决策之前,充分征求专家顾问意见。社会参建和义务植树,必须统一规划,明确标准,尊重科学,按章作业。?
(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治绿管绿。制定和完善城市绿化管理法规、规章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逐步健全城市绿化管理的法规体系。将生态型园林城市建设纳入法制轨道,为创建工作提供法律保证。一是严格执行“绿线”管制。建立健全“绿线”管理体系,新区开发绿地必须达到30%以上,老城区开发必须达到25%以上。“绿线”视同城市规划“红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随意触犯,凡是达不到“绿线”要求的开发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二是制定出台《移植大树管理办法》。加强树木新植后的抚育管理,特别是及时浇水、浇足水。公安、城管等部门坚决打击毁绿、毁树行为。未经批准侵占城市绿地和滥砍、损坏树木的,要依法追究,严肃处理。三是落实“门前三包”制度。临街单位要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特别是包绿化管护,必须做到地段、人员、责任三落实。四是推行绿地认养制。采取政府统一组织、提供便利的办法,对市区主要街路、人口密集区、商业繁华地段的树木实行社会认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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