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表彰宁海县抗御莫拉克台风工作的通报
  • 【发布单位】宁波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甬政发〔2009〕64号
  • 【发布日期】2009-08-27
  • 【生效日期】2009-08-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宁波市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关于表彰宁海县抗御莫拉克台风工作的通报

关于表彰宁海县抗御莫拉克台风工作的通报

(甬政发〔2009〕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八月上旬,我市遭受第八号台风(莫拉克)的袭击。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两坚持一目标”的要求,及早行动、周密部署,全力以赴做好防御莫拉克台风工作。在这次抗台工作中,宁海县面雨量和点降雨量都是全市最大,但宁海县委、县政府贯彻省、市部署十分坚决,避免人员伤亡措施部署及时扎实,县镇乡干部深入各重点村指挥防灾抗灾,作风深入,取得了无一人伤亡的显著成绩。为表彰先进,进一步做好防台救灾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宁海县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宁海县戒骄戒躁,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再创新绩。同时,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不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汛责任制,加大“强塘固房”建设力度,加强基层防汛体系建设,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我市防台救灾工作作出新贡献。

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