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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0号
  • 【发布日期】2007-08-27
  • 【生效日期】2008-09-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0号)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7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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