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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
  •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 【发布文号】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令第18号
  • 【发布日期】2007-01-13
  • 【生效日期】2007-03-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

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令第18号)




《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已经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谢旭人
部长:金人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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