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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3-08-07
  • 【生效日期】2003-08-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3年第73号




根据《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互助青稞酒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互助青稞酒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互助青稞酒原产地域范围以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互助青稞酒原产地域保护范围补充说明的函》(互政〖2003〗89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县现辖行政区域。地理位置在北纬32°40―33°10,东经114°24―114°56之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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