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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公告
  • 【发布单位】国家质检总局/农业部/国家林业局
  • 【发布文号】质检局、农业部、林业局公告第10
  • 【发布日期】2002-02-19
  • 【生效日期】2002-02-1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公告

(2002年第10号)

今年1月,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在对自菲律宾进口的凤梨种苗实施检疫时,截获一类危险性有害生物――香蕉穿孔线虫(Radopholussimills(Cobb)Thorne)。为防止疫情传入,保护我国农林业生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对菲律宾凤梨、香蕉种苗等香蕉穿孔线虫寄主植物进口采取临时紧急检疫措施。

一、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直接或间接(包括邮寄或旅客携带)从菲律宾进口凤梨、香蕉种苗等香蕉穿孔线虫寄主植物。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二、暂停办理进口菲律宾凤梨、香蕉种苗等香蕉穿孔线虫寄主植物及其栽培介质的检疫审批。

三、凡违反规定者,将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00二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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