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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媒体刊登的 “股市行情”是否属于广告问题的答复
  • 【发布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发布文号】工商广字[2001]第92号
  • 【发布日期】2001-04-11
  • 【生效日期】2001-04-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媒体刊登的 “股市行情”是否属于广告问题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媒体刊登的
“股市行情”是否属于广告问题的答复

(工商广字〔2001〕第92号)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纸刊登的证券信息内容是否属于广告问题的请示”(鲁工商广字〔2001〕82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股市行情”是证券交易所依据《 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按交易日制作并公布的证券市场行情表。媒体刊登上述证券市场行情表,属转载公布证券交易情况的行为,不符合《 广告法》第 条第二款规定的商业广告的特征,不应认定为广告。

二00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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