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地方法规>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外经贸委市科委 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意见的通知
  • 【发布单位】天津市
  • 【发布文号】津政发〔2004〕043号
  • 【发布日期】2004-04-03
  • 【生效日期】2004-04-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外经贸委市科委 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外经贸委市科委
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意见的通知

(津政发〔2004〕04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市外经贸委、市科委《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00四年四月三日


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2号)和全国科技兴贸大会精神,把实施科技兴贸战略作为促进对外贸易工作的主线,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和外贸出口向更高水平发展,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科技兴贸战略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六大关于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为指针,大力支持和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加快出口促进体系建设,着力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加大研发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及关键设备的力度,积极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速实现出口方式的根本转变。

通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把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同提高传统商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结合起来,促进外贸出口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用3至5年时间,力争培育一批出口达上亿美元的高新技术重点出口企业和重点商品,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度的自创品牌产品。2004年,我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力争达到65亿美元, 2010年力争达到150亿美元,年均增长20%以上,占全市外贸出口总额的比重达到50%左右。

二、强化联合工作机制,全面推动科技兴贸工作

加强对科技兴贸工作的领导,健全市科技兴贸领导机构,制定全市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政策规划,进一步发挥科技兴贸联合工作机制的作用,定期研究、协调解决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中遇到的问题,全面推动科技兴贸工作。

各区、县外经贸部门要根据市科技兴贸领导小组制定的鼓励政策和计划,结合各自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优势,制定本区域实施科技兴贸工作的方案,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力度,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发展。在全市形成市、区两级工作推动机制,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工作格局。

2004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 《天津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名录》,以后每年修订一次,对进入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名录的企业给予重点政策扶持和定期跟踪服务。

三、大力扶持优势产业,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根据全市产业分布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现状,确定我市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新能源、环保、汽车零部件等作为重点扶持的领域。

(一)大力扶持进入高新技术出口商品名录的企业。对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生产企业、 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流通企业,帮助办理进出口资格登记。

(二)进一步加大科技兴贸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出口企业技术创新,增强高新技术产品研发能力。在我市科技攻关计划中增设科技兴贸专项,支持出口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技术标准、建立完善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服务的中介服务体系、培训技术人员、促进与国外技术交流等,对科技型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给予一定扶持和资助。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采取立项资助、贷款贴息等多种形式予以支持。加大对列入国家级或市级火炬计划的高新技术出口产品的贷款贴息力度。优选我市高新技术出口产品申报国家科技兴贸行动计划。

(三)建立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帮扶机制。由市外经贸服务中心联合有关大专院校和我市优秀外贸企业、中小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建立走向国际市场帮扶机制,帮助缺乏国际市场信息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四)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参加广交会的比例。以第90届全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摊位为基数,再新增摊位优先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对新提出申请参加广交会的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优先安排;对出口规模快速增长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优先安排;对扩大经营高新技术产品的进出口企业优先安排。

(五)积极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2004年要集中安排部分市外贸发展资金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活动。重点安排12项开拓国际市场计划,帮助高新技术企业、集体民营企业和新获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走出去。充分发挥我市在比利时常驻机构的作用,帮助企业开拓欧洲市场。以长兴国际贸易(比利时)有限公司为窗口,建立天津出口商品常年展示洽谈中心和分拨中心,将我市的出口产品由比利时向欧盟其他国家辐射。组织高新技术企业参加欧盟国家举办的国际博览会,促进与法国北加莱、里尔地区的经贸合作,扩大对欧洲市场出口。以保税区在美国南卡州建立的“中国天津商贸工业园”为平台,鼓励企业走出去设点,促进外贸服务和生产加工向境外延伸,带动对美贸易的发展。

(六)积极落实2004年国家高新技术产品技术更新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计划。在认真进行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确定重点项目,积极向商务部推荐,争取更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贴息政策,促进全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

(七)实施品牌战略,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抓住世界高新技术产业转移的时机,制定各项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力度,努力争取一批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在津建立研发中心和高新技术生产基地。吸引并扶持国际一流人才在津创办科技型企业和研发机构。注重引进高科技产品的核心技术和尖端技术,提高我市高新技术产品的实力和水平,带动我市传统产业改造。培育一批在电子信息、生物制药、新材料、新能源、环保等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集群。2004年力争使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进入国家重点出口名牌商品目录。

(八)大力扶持科技型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在继续吸引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的同时,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和推动有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到境外建立营销网络或设立分支机构、研发中心。充分利用当地的信息、人才、资金,开拓国际市场,培育跨国经营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

(九)建立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绿色通道。在我市已有36家出口企业享受便捷通关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便捷通关适用范围。对2003年出口1000万美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实行便捷通关,创造优质快捷的通关环境。扩大高新技术出口企业分类管理范围,积极推行高新技术产品加工复出口3C免检措施,实行不定期抽检,实现快速通关。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优先核准出口退税,保证及时足额退付。

(十)支持加工贸易企业与海关联网。积极鼓励加工贸易企业与海关实行联网,用市外贸发展资金对实行加工贸易联网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给予适度资助。

四、推动我市国家级软件出口基地建设

为促进软件出口工作,以科技兴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基础共同建立软件出口联席会制度,定期研究、协调解决软件出口工作中的问题。

(一)积极扩大软件出口规模。坚持理念创新、资源整合、管理改革、环境重构的原则,以软件产品出口为导向,以软件出口企业为主体,以软件出口基地为依托,聚合全市人才、技术和管理资源,突出重点,形成特色,有效地促进软件出口规模不断扩大。积极扩大对日本、韩国的软件外包业务;根据我市电子信息产业优势,努力发展通讯领域和消费类电子领域的嵌入式软件配套出口; 逐步培育欧美市场。2004年全市软件出口力争达到1亿美元,2006年软件出口力争达到2.5亿美元。

(二)设立天津市软件出口奖励基金。自今年起对软件出口企业进行专项奖励,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软件出口服务体系建设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研发。对进入国家出口基地的软件出口企业,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五、加快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促进体系建设

努力建设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促进支撑体系,从项目研发、技术改造、资金、贸易便利、市场开拓、人员出入境、信息服务等方面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给予政策支持和中介服务。搞好科技兴贸战略研究,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一)建立完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信贷资金支持体系。在外汇管理上,对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企业,予以政策支持。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融资服务工作。优先向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推荐重点高新技术出口企业进行信贷授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解决出口企业资金困难,推动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对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积极作用,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力度。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市外贸发展资金对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贴补率增加到30%, 为企业提供信用保险项下的融资便利。

充分发挥政府资金投入的示范效应,吸引和利用社会资金、风险投资,支持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和出口。利用出口信息网络平台等形式,组织金融、创业投资公司、高新技术企业、中介服务机构以及政府有关服务部门进行洽谈,为科技兴贸工作搭建融资、合作与信息交流平台。

(二)加强培训交流工作,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我市科技兴贸所需国际型、高层次的管理和专业人才采取引进和培养并重的方式,研究制定人才实施计划。有计划地采取国内和国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为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外贸政策、业务知识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培训。同时举办软件出口、汽车国际化标准、现代物流、跨国公司全球采购等系列讲座与培训。对高新技术企业人员的培训费用给予一定资助。

(三)建设完善的科技兴贸中介服务体系。2004年重点建设一批国际化的生产力促进中心,为行业及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服务。大力扶持与国际接轨的高水平科技兴贸中介机构,发挥南开大学、天津大学、财经学院等院校及有关咨询机构在科技与国际经贸方面的学科优势、国外合作关系和信息渠道,为我市科技兴贸提供多方面咨询服务,并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国际标准认证、技术性贸易措施等相关方面的调研和战略研究。

(四)建设基础信息服务体系。依托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建立和完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信息服务体系和《高新技术产品对外交易项目库》。

天津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00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