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辱骂罪

辱骂罪的相关文章

更多文章 >

辱骂罪的相关律师

律师库搜索 >
  • 罗宇律师

    罗宇 律师 离开

    专长: 刑事诉讼、婚姻家庭、人身伤害、借款担保、交通肇事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李正林律师

    李正林 律师 离开

    专长: 婚姻家庭、人身伤害、交通肇事、民事诉讼、刑事诉讼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黄如艮律师

    黄如艮 律师 离开

    专长: 企业合规、金融银行、工程及房地产、婚姻家庭、借款担保、交通肇事、民事诉讼、商事仲裁、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焦葳律师

    焦葳 律师 离开

    专长: 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劳动人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交通肇事、医疗纠纷、治安处罚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卢泰愚律师

    卢泰愚 律师 离开

    专长: 婚姻家庭、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人身伤害、交通肇事、遗产继承、借款担保、房屋土地、商事仲裁、财产损害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张颀律师

    张颀 律师 离开

    专长: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借款担保、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民事诉讼、商事仲裁、治安处罚、刑事诉讼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辱骂罪的相关知识

更多 >

“好律师网”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