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法律知识 >土地房产 >深圳限购令

深圳限购令

深圳国土委发布特别提示。市民在购房前,一定要认真核实自身是否符合9月30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限购令”所规定的条件;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房地产主管部门将不予以办理备案和登记过户,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9月30日,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

深圳限购令

深圳限购令的相关文章

更多文章 >

深圳限购令的相关问答

深圳限购令的相关律师

律师库搜索 >
  • 吴章扬律师

    吴章扬 律师 离开

    专长: 企业合规、劳动人事、公司经营、交通肇事、遗产继承、房屋土地、名誉及隐私、民事诉讼、商事仲裁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钱程律师

    钱程 律师 离开

    专长: 企业设立、劳动人事、婚姻家庭、借款担保、房屋土地、财产损害、人身伤害、交通肇事、民事诉讼、刑事诉讼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杨燕律师

    杨燕 律师 接单中

    专长: 婚姻家庭、借款担保、遗产继承、房屋土地、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医疗纠纷、工商事务、劳动人事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朱信峰律师

    朱信峰 律师 接单中

    专长: 民事诉讼、商事仲裁、劳动人事、企业合规、财产损害、房屋土地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杨全红律师

    杨全红 律师 离开

    专长: 民事诉讼、商事仲裁、交通肇事、房屋土地、婚姻家庭、财产损害、借款担保、遗产继承、名誉及隐私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王守富律师

    王守富 律师 离开

    专长: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借款担保、交通肇事、名誉及隐私、消费者维权、房屋土地、医疗纠纷、人身伤害、财产损害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深圳限购令的相关知识

更多 >

“好律师网”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