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法律知识 >行政制度 >长江禁渔十年禁渔期处罚

长江禁渔十年禁渔期处罚

《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了严禁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并且对于制造、销售、使用禁用渔具的行为和在禁渔期禁渔区进行捕捞的行为要追究法律责任。在《渔业法》第三十八条对上述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进一步的明确:触犯《渔业法》第三十条明文规定的可以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长江禁渔十年禁渔期处罚

长江禁渔十年禁渔期处罚的相关文章

更多文章 >

长江禁渔十年禁渔期处罚的相关律师

律师库搜索 >
  • 江苏钟...律师

    江苏钟... 律师 离开

    专长: 劳动人事、工程及房地产、婚姻家庭、房屋土地、人身伤害、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遗产继承、交通肇事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黄锡铭律师

    黄锡铭 律师 离开

    专长: 劳动人事、行政诉讼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张超律师

    张超 律师 接单中

    专长: 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房屋土地、劳动人事、公司经营、企业合规、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宋新宇律师

    宋新宇 律师 离开

    专长: 刑事诉讼、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交通肇事、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劳动人事、消费者维权、人身伤害、财产损害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曾有全律师

    曾有全 律师 离开

    专长: 金融银行、工程及房地产、劳动人事、借款担保、消费者维权、财产损害、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 孙云龙律师

    孙云龙 律师 离开

    专长: 行政诉讼

    找TA服务 在线沟通

长江禁渔十年禁渔期处罚的相关知识

更多 >

“好律师网”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