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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法律:2015年7月各部委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第8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2条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第3条第1项之规定,P2P平台属于信息中介机构,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可提供增信服务,不可从事经营资金池业务、自融、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大规模线下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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