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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6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的要求“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变更控股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变更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重大事项或中国基金业协会审慎认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的,应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专项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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