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站点
APP客户版
找律师、咨询律师、打官司, 就上好律师网
APP律师版
随时随地,接单服务,就在好 律师APP律师版
关注好律师微信
热点法律问题分析,尽在好律 师微信公众号
对于人们来说医疗事故并不陌生。在现实生活中或新闻报道中,人们经常听到医生的错误导致的死亡或残疾。那么二级乙等医疗事故有哪些情形?
一、二级乙等医疗事故有哪些情形
器官缺失、严重缺陷、严重畸形、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具有特殊的医疗依赖性,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例如,患者的以下原因之一:
1、重度智能障碍;
2、双侧上颌骨或双侧下颌骨完全缺失;
3、单眼球摘除或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P100波潜时延长>160ms(毫秒),矫正视力<0.02,视野半径<5°;
4、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失,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30厘米;
5、一侧全肺缺失并需胸改术;
6、肺功能持续重度损害;
7、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四级;
8、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分级3级伴严重心律失常;
9、肝缺损3/4,肝功能严重受损。
10、食管闭锁,摄食依赖造瘘;
11、胆道损伤引起的肝功能严重损害。
12、全胰缺失;
13、小肠缺损大于3/4,正常饮食不能维持营养;
14、肾功能部分损害不全失代偿;
15、两侧睾丸、副睾丸缺损;
16、阴茎缺损或性功能严重障碍;
17、双侧卵巢缺失;
18、未孕妇女子宫完全缺失或大部分缺陷。
19、例四肢瘫痪,肌力3级或截瘫,偏瘫,肌力低于3级,临床判断不能恢复;
20、腕关节以上两上肢缺失,两前臂缺失或双手完全缺失,假肢无法装配。
21、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I型);
22、超过四个(包括四个)的肩关节、肘关节、髋关节和膝关节完全丧失了功能。
二、二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用:医疗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医疗费用,按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疾病的医疗费用。结案后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以医疗事故发生地为单位的劳动者年平均工资,高于以医疗事故发生地为单位的劳动者年平均工资三倍以上。如果没有固定的收入,应计算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一年的职工的平均工资。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用:住院期间需要特殊陪护的,计算医疗事故发生地职工的平均年薪。
(五)残疾生活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的平均生活费用,自固定残疾月起,最高赔偿期限为30年;60岁以上的,不得超过15年,70岁以上的,不得超过5年。
(六)残疾器具费:因残疾配备代偿功能器具的,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计算通用器具费。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住所地、居住地居民的最低生活补助费,按照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生活受扶养的被扶养人、非被扶养人的最低生活标准计算。对于16岁以下的人,支持到16岁。已满十六周岁不能工作的,扶养二十年;但是60岁以上的,不得超过15年,70岁以上的,不得超过5年。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的旅行和住宿津贴标准计算,并根据证明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赔偿: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如果病人死亡,赔偿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年;如果病人是残疾的,最高赔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生活中若其他人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您与他人发生纠纷,不妨来【好律师网】 请律师帮您采证或帮您解决纠纷。
自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们对于那些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充满感激之情,他们面对疫情不计报酬不论生死。由于突发的疫情,他们没有过多的准备...
强制医疗在法律规定中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强制医疗的适用对象有哪些?近年来,网络上不断爆出有人在犯了事后说自己是精神病,借此逃脱法律制裁。但是如...
在发生医疗事故之后,为了确定医疗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确定相关人员需要承担的责任,大多数当事人都会先去有资质的机构去做鉴定,但是在申请鉴定之前,需...
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进行,很多新冠肺炎患者经过积极救治和细心护理已治愈出院,当然疫情发展到现在也有患者因为病情较重不幸去世,但值得肯定的是大多...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是什么?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轻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二级比一级轻一些,一级往上就是重伤。日常生活中常说的...
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认定范围是哪些?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审查标准是什么?我们在某些医院看病时,往往会看到诸如国家定点医疗机构,社保指定医疗机构的...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
产检正常却生出畸形儿又称“不当出生”纠纷,此种纠纷与一般医疗损害责任不同之处在于:1.胎儿的缺陷并非由于
您还可以输入140字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医疗责任保险合同条款
医疗捐赠协议
医疗设备捐赠协议
医疗器械产品订货合同
医疗过错鉴定申请书
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买卖合同
专长: 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消费者维权、医疗纠纷、交通肇事、房屋土地、借款担保、遗产继承、婚姻家庭、劳动人事
专长: 劳动人事、企业合规、婚姻家庭、交通肇事、人身伤害、医疗纠纷、民事诉讼
专长: 企业合规、劳动人事、知识产权、国际贸易、反垄断、医疗纠纷、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消费者维权、民事诉讼
好律师
首次登录,您需要设置登录密码
请使用好律师APP扫码登录
扫码成功
请在手机上确认登录
二级乙等医疗事故的包含范围
对于人们来说医疗事故并不陌生。在现实生活中或新闻报道中,人们经常听到医生的错误导致的死亡或残疾。那么二级乙等医疗事故有哪些情形?
一、二级乙等医疗事故有哪些情形
器官缺失、严重缺陷、严重畸形、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具有特殊的医疗依赖性,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例如,患者的以下原因之一:
1、重度智能障碍;
2、双侧上颌骨或双侧下颌骨完全缺失;
3、单眼球摘除或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P100波潜时延长>160ms(毫秒),矫正视力<0.02,视野半径<5°;
4、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失,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大于30厘米;
5、一侧全肺缺失并需胸改术;
6、肺功能持续重度损害;
7、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四级;
8、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分级3级伴严重心律失常;
9、肝缺损3/4,肝功能严重受损。
10、食管闭锁,摄食依赖造瘘;
11、胆道损伤引起的肝功能严重损害。
12、全胰缺失;
13、小肠缺损大于3/4,正常饮食不能维持营养;
14、肾功能部分损害不全失代偿;
15、两侧睾丸、副睾丸缺损;
16、阴茎缺损或性功能严重障碍;
17、双侧卵巢缺失;
18、未孕妇女子宫完全缺失或大部分缺陷。
19、例四肢瘫痪,肌力3级或截瘫,偏瘫,肌力低于3级,临床判断不能恢复;
20、腕关节以上两上肢缺失,两前臂缺失或双手完全缺失,假肢无法装配。
21、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I型);
22、超过四个(包括四个)的肩关节、肘关节、髋关节和膝关节完全丧失了功能。
二、二级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用:医疗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医疗费用,按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疾病的医疗费用。结案后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以医疗事故发生地为单位的劳动者年平均工资,高于以医疗事故发生地为单位的劳动者年平均工资三倍以上。如果没有固定的收入,应计算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一年的职工的平均工资。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用:住院期间需要特殊陪护的,计算医疗事故发生地职工的平均年薪。
(五)残疾生活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的平均生活费用,自固定残疾月起,最高赔偿期限为30年;60岁以上的,不得超过15年,70岁以上的,不得超过5年。
(六)残疾器具费:因残疾配备代偿功能器具的,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计算通用器具费。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住所地、居住地居民的最低生活补助费,按照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生活受扶养的被扶养人、非被扶养人的最低生活标准计算。对于16岁以下的人,支持到16岁。已满十六周岁不能工作的,扶养二十年;但是60岁以上的,不得超过15年,70岁以上的,不得超过5年。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的旅行和住宿津贴标准计算,并根据证明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赔偿: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如果病人死亡,赔偿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年;如果病人是残疾的,最高赔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生活中若其他人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您与他人发生纠纷,不妨来【好律师网】 请律师帮您采证或帮您解决纠纷。
相关文章推荐
自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们对于那些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医护人员充满感激之情,他们面对疫情不计报酬不论生死。由于突发的疫情,他们没有过多的准备...
强制医疗在法律规定中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强制医疗的适用对象有哪些?近年来,网络上不断爆出有人在犯了事后说自己是精神病,借此逃脱法律制裁。但是如...
在发生医疗事故之后,为了确定医疗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确定相关人员需要承担的责任,大多数当事人都会先去有资质的机构去做鉴定,但是在申请鉴定之前,需...
随着疫情防控工作的进行,很多新冠肺炎患者经过积极救治和细心护理已治愈出院,当然疫情发展到现在也有患者因为病情较重不幸去世,但值得肯定的是大多...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是什么?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轻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二级比一级轻一些,一级往上就是重伤。日常生活中常说的...
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认定范围是哪些?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审查标准是什么?我们在某些医院看病时,往往会看到诸如国家定点医疗机构,社保指定医疗机构的...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
产检正常却生出畸形儿又称“不当出生”纠纷,此种纠纷与一般医疗损害责任不同之处在于:1.胎儿的缺陷并非由于
文章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字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医疗责任保险合同条款
医疗捐赠协议
医疗设备捐赠协议
医疗器械产品订货合同
医疗过错鉴定申请书
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买卖合同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专长: 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消费者维权、医疗纠纷、交通肇事、房屋土地、借款担保、遗产继承、婚姻家庭、劳动人事
专长: 劳动人事、企业合规、婚姻家庭、交通肇事、人身伤害、医疗纠纷、民事诉讼
专长: 企业合规、劳动人事、知识产权、国际贸易、反垄断、医疗纠纷、人身伤害、财产损害、消费者维权、民事诉讼
热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