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网» 法律话题» 什么是刑事拘留呢?
话题

什么是刑事拘留呢??

展开全部
我朋友因为买了别人偷来的电脑而被刑事拘留,一直待在看守所。在要满37天的时候公安局发了被捕证。我想问一下,想他这种情况在检查院还没起诉前,满了37天可不可以暂时出来,等法院判的时候再去呢?什么是刑事拘留呢?
收起
肾斗士性史
2020-01-16 09:54:51
刑事制度
0/2000
提交回复
回复 (3)
  • 遥不可及、 2020-01-16 10:08:35
    展开全部
    刑拘一般30天,特殊情况可再批准一个月之内。大陆没有保释之说 只有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收起
  • 吊瓶十三狼 2020-01-16 10:07:34
    展开全部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须经县以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拘留证。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执行拘留时,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被拘留人应在拘留证上签名或盖章。被拘留人抗拒拘留,执行拘留的人可以使用强制手段。
    收起
  • 瀧哋創慥鍺 2020-01-16 10:06:29
    展开全部
    1、这是指公安在对嫌犯进行刑事拘留后,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最长时间;2、《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3、根据 以上法律规定,正常是三日内提请检察院批捕,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四日,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和结伙作案的情形,又可以再延长三十日,3+4+30=37天。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收起
免责说明

好律师网声明:

1、本栏目的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