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债权债务 > 典型案例 > 离婚后还在用对方公积金还房贷,法院:偿还!

离婚后还在用对方公积金还房贷,法院:偿还!

时间:2021-09-04 来源:好律师
收藏
0条回复

2008年3月,原告郑某与被告薛某相识。2009年4月14日,原被告双方登记结婚。2011年5月16日,被告薛某生育儿子薛某涵。2018年8月6日,原、被告双方因脾气性格不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同所有位于青岛市黄岛区X路X小区房屋一处归被告薛某所有。因该房屋购买时系用原告郑某住房公积金账户联名还款,离婚后至2020年1月份,被告薛某才将住房公积金联名还款进行撤销。因此,2018年8月6日至2020年1月3日,原告郑某为被告薛某代缴还款金额共计14540元,原告多次索要未果,故诉至法院。 但被告薛某却辩称,涉案款项并非其拿着原告郑某的卡去取的,原告郑某以自己的公积金替被告偿还的房屋贷款是赠与行为。因此,被告不应偿还原告该款项。

【裁判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薛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郑某人民币14540元。

【法官说法】 本案原、被告在民政部门已就离婚及财产分割等事宜达成了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登记,因此,原、被告已解除了婚姻关系,双方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按照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的约定处理。原、被告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原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归被告所有,因此,与之相对应的贷款亦应由被告偿还。因双方购买房屋时系用原告的住房公积金帐户联名还款,故在双方离婚后,原告公积金账户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被立拒执罪
类型:民间借贷 | 2024.02.20 00:21
我替我父亲还账
类型:民间借贷 | 2024.02.16 09:15
房子被拍卖后还构成拒执罪吗
类型:民间借贷 | 2024.02.16 01:02
解除担保责任
类型:银行借贷 | 2024.01.31 12:30
非常复杂的财务纠纷
类型:民间借贷 | 2024.01.22 00:37
立即咨询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放弃债权声明书

    【合同文书】 ¥0.99
  • 债权转股权协议

    【合同文书】 ¥1.99
  • 债权及股票附负担赠与合同

    【合同文书】 ¥2.99
  • 破产清算组要求参与分配债权的申请书

    【合同文书】 ¥0.99
  • 债权人破产申请书

    【合同文书】 ¥0.99
  • 债权转让合同

    【合同文书】 ¥2.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焦阳 律师

    专长: 遗产继承、民事诉讼、商事仲裁、刑事诉讼、借款担保、房屋土地、消费者维权、婚姻家庭、交通肇事、名誉及隐私

    好评:
  • 肖乾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借款担保、房屋土地、民事诉讼、商事仲裁

    好评:
  • 罗宇 律师

    专长: 刑事诉讼、婚姻家庭、人身伤害、借款担保、交通肇事

    好评:

热门服务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