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医疗事故 > 法律指南 > 医疗事故的鉴定流程有哪些步骤?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在鉴定方面有哪些不同?
医疗事故的鉴定流程有哪些步骤?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在鉴定方面有哪些不同?现在的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归结下来是很多方面的因素造成的。发生医疗事故的时候,到底是谁的责任呢?在这个时候,家属应该理智对待,不能一时冲动,在医院大吵大闹,不仅会使自己的权益受损,同时,也危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医疗事故发生之后,要去追究责任者,就必须要对事故进行技术鉴定,鉴定之后才能够确定事故的原因、责任者等全部的事宜。那么,医疗事故的鉴定流程有哪些步骤?医疗事故和医疗损害在鉴定方面有哪些不同?

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如下:
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组织鉴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专家组进行讨论,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再次鉴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与医疗损害责任鉴定的区别
1、在法律适用方面。医疗损害赔偿案件要适用《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则要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配套的的法规文件。
2、在医疗鉴定方面。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一律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而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则可能需要司法鉴定。
3、在损害赔偿方面。医疗损害赔偿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最显著区别就表现在赔偿项目、赔偿系数和赔偿数额上的不同。
4、赔偿项目。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包括11项,而人身损害赔偿包括12项,二者除了在项目计算上存在差异外,后者较前者还增加一项“死亡赔偿金”。
5、赔偿系数。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要考虑责任程度、原发疾病、事故等级等因素,而人身损害赔偿则要考虑过失参与度、责任程度、损害结果、因果关系、收入差异等因素。
6、赔偿数额。如前所述的各种区别,直接结果就是造成赔偿数额的差异。其中主要差别就在于“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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