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刑事制度 > 法律指南 > 翻墙私会女友致整栋住户隔离,该湖北男子的行为违法吗?

翻墙私会女友致整栋住户隔离,该湖北男子的行为违法吗?

时间:2020-02-19 17:29:04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翻墙私会女友致整栋住户隔离】目前,防疫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极少数人员对疫情防控通告置若罔闻。据温州晚报报道 ,一名湖北籍人员偷偷地翻墙潜入其租住在台州温岭市肖泉村的女友家中,当时连房东都不知情。被查到后,按照相关规定,房东以及其他租住户共十几人都被采取强制隔离。据了解,肖泉村全村总面积2.5平方公里,村总人数1838 人,居民总户数780户。

1.jpg

网友热评:


A. 针对湖北籍以及其他重点疫区的民众人身限制(包括去过的人员),这种一刀切不是最好的办法,至少是相当果断的办法。为了新增确诊和死亡数量的降低,大家都在默默付出,尤其是一线医护人员。大家尽量相互理解吧,少点抱怨,早点恢复正常的生活状态。


B. 防控疫情警惕心不可少,但是也要理性操作。近期去过湖北的或者从湖北出来的人不一定都是湖北人,也有可能是别的地区的人。万众一心抵抗疫情,请不要恐鄂、歧视湖北人。目前确实出现了不少这种歧视偏见的不合理现象。


C. 其实有一条规定可以遏制大部分不守规矩的人。目前确诊病人免费治疗,不守规矩的人不免费的话,你看他们还有那个胆到处乱跑,隐瞒不报不。他们不心疼命,会心疼钱的。


D. 隔离的是病毒,不是中国人!隔离的是病毒,不是湖北人!隔离的是病毒,不是武汉人!要想别人尊重你,首先要自己尊重自己!湖北人应如此,湖北以外的人也应如此!


E. 要隔离也是隔离他女友这一家,隔离整栋楼真会乱搞,这不是科学防疫,这是借防疫显示权威……


F. 房东与其他租户的损失应该由这名男子负责!


该湖北男子的行为违法吗?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意见明确,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上述行为不仅危害行为人自身的生命健康安全,而且危害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应当依法惩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表示,已经确诊或者疑似病人违背法定义务,拒绝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的,显属“明知故犯”。


所以如果这名男子患有新冠肺炎疾病,将负刑事责任。


以上是“翻墙私会女友致整栋住户隔离,该湖北男子的行为违法吗”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刑事制度栏目。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职务侵占犯罪行为
类型:侵犯财产犯罪 | 2024.03.30 11:54
与未成年男孩发生性关系
类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 2024.03.17 19:10
前女友同居期间偷拿手机偷钱
类型:侵犯财产犯罪 | 2024.03.06 15:34
担心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类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 2024.02.24 07:32
担心非法行医或者过失致人死亡
类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 2024.02.19 12:10
立即咨询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刑事和解协议书

    【合同文书】 ¥1.99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刑事谅解赔偿协议

    【合同文书】 ¥3.99
  • 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谅解书

    【合同文书】 ¥0.99
  • 律师事务所受理刑事诉讼案件批办单

    【合同文书】 ¥0.99
  • 刑事诉讼上诉状

    【合同文书】 ¥0.99
  • 刑事处分公证书

    【合同文书】 ¥0.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张响林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借款担保、人身伤害、刑事诉讼、房屋土地、交通肇事、民事诉讼

    好评:
  • 施丽仙 律师

    专长: 借款担保、人身伤害、交通肇事、婚姻家庭、遗产继承、财产损害、民事诉讼、刑事诉讼

    好评:
  • 陈国财 法律执业者

    专长: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好评:

热门服务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