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刑事制度 > 法律指南 > 行政处罚法四大亮点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法四大亮点包括哪些?

时间:2020-05-18 18:49:55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杜宝亮来到非法地点告诉记者。


●被命令暂停生产的一方可能需要召开听证会


●行政处罚前要通知的部分


●第一次违规是轻微的,没有惩罚。


●行政罚款具有“程度”可依赖

4249.jpg

1996年10月1日,在公众眼中,各种行政处罚的“女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正式实施。为了应对诸如混乱,虐待和横向等群众的强烈惩罚,法律明确规定了惩罚的类型,限制了惩罚的主体,并建立了听证,通知和处罚分离制度。行政处罚更加规范和公正。在过去10年中,同样的行政处罚给了公众不同的感受。


可以争辩不满


制度要点:在听证制度行政机关作出暂停生产,停业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如果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会,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会。 - 从《行政处罚法》


案例:1998年9月29日上午,毛阿敏的逃税听证会在浙江省嘉兴市举行。在三个半小时的听证会上,调查人员提交了诸如毛阿敏签署的假合同和虚假纳税申报表等材料。毛阿敏的经纪人认为“免税和未付税款应由减税义务人支付”。双方的辩论都很激烈。在接下来的八年中,在各种行政处罚中,听证会成为许多受到惩罚的人的选择。


专家评论:此次不到20人的听证会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罚款还能够举行听证会以捍卫辩论,颠覆中国人民对待惩罚的惯性。《行政处罚法》中国首次正式引入听证制度是中国行政程序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听证会的内涵是“听取对方的意见”,这意味着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之前必须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有权向行政机关提出有利于自己辩护的证据。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听证会是英国普通法中旧的自然公正法的要求,也是美国正当法律程序原则的基本要求。有许多形式的听证会,听证会是最正式的形式。它允许行政机关充分对抗调查人员和对方,帮助行政机关准确判断事实,确保最终的行政决策。 - 王万华


先惩罚我通知


制度亮点二:告知制度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摘自《行政处罚法》


案例:2005年5月23日,安徽省员工杜宝良于7月20日在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寺西口同一处发现“电子眼”记录, 2004年至2005年5月23日。违规行为105起,交管部门扣除210分,并处罚款10500元。当事情发生时,人们的目光集中在交通管理部门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上:如果交通管理部门能及时通知杜宝良的第一次甚至以前的违规行为,事后将不会再发生违规行为。之后,2005年8月19日,北京交通管理部门向北京车主邮寄了超过71万份交通违章通知。


专家评论:杜宝亮事件中突出的交通执法方法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当事人违反规定并经电子眼记录后,行政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主动查询并获得被处罚的信息。《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通知当事人。就行政处罚的目的而言,制裁罪犯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违法行为发生后,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通知违法行为,并予以终止。不要让非法行为继续下去,让管理令继续被销毁。否则,将被怀疑因管理被罚款。 - 王万华


我有权纠正


制度亮点3:第一次违法是轻微及时纠正,不造成有害后果,不受行政处罚。 - 从《行政处罚法》


案例:“我没想到!我们当时犯了错误,但北京市平谷区委员会的同志只发了警告,没有罚款。总之,给了我们改变的机会。”经验丰富,北京干隆网芷芝高点互联网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前锋记忆犹新。


2005年7月,“智能高地”网吧疏忽管理,一名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结果由地区文化事务委员会发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轻微警告,可处以不足15000元的罚款;在暂停营业,整改和撤销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执法实践中,那些情节较轻的人通常都会受到警告和罚款。罚款不是目的。区委员会去年完善了相关的处罚措施。对于那些第一次违反规则的人,他们清楚地了解改变规则的机会。第一次违规只是警告;再次,罚款是每人2000元。这种改变的机会使得“智能高地”网吧倍感珍惜。从那时起,这家网吧从未犯过同样的错误。


不久前,平谷区的“Chihiga Point”网吧增加了250台电脑。李立峰说:“平谷区的执法规范,人性化。我对投资更有信心!”


专家评论:“首次违反刑罚制度”的实质是对行政处罚的适用处罚,并不是没有惩罚。《行政处罚法》第27条规定了减轻,减轻和免除行政处罚的情况。制裁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对于那些非主观,恶意,没有严重后果的非法行为,如果当事人能够有意识地纠正并达到管理目的,他们就不必实施制裁。此外,这种做法也有利于允许当事人承认执法行为,有意识地纠正,并实际降低执法成本。 - 王万华


惩罚更有说服力


制度要点4:规范自由裁量权具体的行政处罚以事实为依据,必须与非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况和社会危害相媲美。 - 从《行政处罚法》


案例:“如果过去,20元是罚款,30元是罚款,50元也是罚款,执法官员会处以更多的惩罚。” 10月8日,郑州市中原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如果有的话。


当天上午10时20分,在郑州市绿城广场,濮阳市一名男性游客抽烟后,将烟头扔在水泥地上,并被执法人员逮捕。该男子被发出“行政处罚决定”,被罚款20元。受到惩罚的人并没有引起怀疑。正在观看的群众崭露头角。居住在绿云社区的张阿姨表示,郑州的法规可能会在此行为之前被罚款50元。


根据《郑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公共场所处理烟头和纸屑等废物,并处以20元至50元的罚款。然而,自6月以来,郑州已开始实施罚款酌情订单制度。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罚款自由裁量阶次制度的意见》,有关部门应将行政罚款分为不同等级,并按照“统治者”处罚同样的罚款,行政罚款可以是“程度”。


提到这件事,执法人员先命令他们清除,然后按照统一的20元罚款处罚。执法人员不是在过去,而是惩罚他们想要惩罚多少。


专家评论:在行政处罚领域,中国行政机关在处罚类型和处罚范围方面享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行政自由裁量权就像一把双刃剑。如果完成,它可以实现案件正义。如果被滥用,很容易侵犯亲属的权利。中国的“行政处罚法”规定了处罚原则,并且由于执法者的个性,好恶,避免了与违法程度不成比例的处罚。它反映了惩罚的公平和正义精神。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刑事咨询,人身伤害
类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 2024.04.19 09:55
职务侵占犯罪行为
类型:侵犯财产犯罪 | 2024.03.30 11:54
与未成年男孩发生性关系
类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 2024.03.17 19:10
前女友同居期间偷拿手机偷钱
类型:侵犯财产犯罪 | 2024.03.06 15:34
担心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类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 2024.02.24 07:32
立即咨询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刑事和解协议书

    【合同文书】 ¥1.99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刑事谅解赔偿协议

    【合同文书】 ¥3.99
  • 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谅解书

    【合同文书】 ¥0.99
  • 律师事务所受理刑事诉讼案件批办单

    【合同文书】 ¥0.99
  • 刑事诉讼上诉状

    【合同文书】 ¥0.99
  • 刑事处分公证书

    【合同文书】 ¥0.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李树忠 律师

    专长: 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人身伤害、交通肇事、借款担保、婚姻家庭、劳动人事、工程及房地产、金融银行、企业合规

    好评:
  • 杨国丰 律师

    专长: 工程及房地产、劳动人事、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好评:
  • 李雪艳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交通肇事、人身伤害、刑事诉讼、民事诉讼

    好评:

热门服务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