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婚姻家庭 > 法律指南 > 婚前同居行为对于哪方来讲比较吃亏?
不少人认为女性吃亏,比如可能会遭受身体上的伤害和青春的耽误。也有人认为,既然能同意同居,那就经过了慎重的思考。就像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并不存在吃不吃亏的问题。
其实,这本就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对于婚前是否有必要同居这个问题,也是如此。对于婚前同居的问题,目前大体有如下两种观点:
赞成者认为,婚前同居的行为是必要的。既然大家都是奔着结婚目的去的,共同居住可以增加男女间的了解,利于男女发现各自的问题及更好的进行磨合。降低因不了解而导致性格差异过大、三观不合的几率,利于结婚后婚姻生活的稳定。
而反对者呢,认为女方往往处于婚恋的弱势地位,更容易受到伤害,如产生未婚先孕等情况,还白白损失了青春。况且,同居行为并不能比平时更深入的了解一个人,
其实婚后的生活并不像爱情那么轰轰烈烈,更多的是柴米油盐平淡的日子。而过日子,也不是有爱情就足够了。很多人婚前感情不错,婚后却分崩离析,就是应为不够了解,不够适应所造成的。很多时候,只有在一起久了,才会发现这个人全部的优点与缺点。而此时,如果调整不好、沟通不畅,很容易导致离婚。
因此,对于婚前同居行为,如果双方都为此付出,并不存在谁吃亏的行为。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为了孩子不离婚,为了孩子牺牲自己的人生,离婚的抢孩子 愿意这么做的没关系,不过先说
订金,是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之前,由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给付一部分价款,作为担保将来订立正式合同的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被宣告无效后,对同居期间财产的处理、损害赔偿问题应该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争夺抚养权案件是不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属于法律援助申请的范围,如果是请求给付赡
<>点评: 首先你得弄明的女朋友父母为什么反对,是城乡差距,还是门不当,户不对
<>点评: 面对生老病死,无论谁老是没有办法的。感情越深越痛苦,对逝去的人是归
我老公不仅愚孝,还特别重哥们义气,谁家有什么事,他第一个出手,自己家里我和孩子的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