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律师 > 专题 > 刑事制度 > 刑事辩护 > “精神损失费”是说要就能要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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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维权那些事 法官提醒:企业用工要规范职工维权要理性 劳动关系是社
必须明确的是,善意违法也是违法。 电视剧决胜法庭如以剧中上演的,为母救病走投无路就可以实施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
案情简介
女职工小黄是某电业公司的办公室职员,今年6月,她“升级”当妈了!本来生小孩是一件喜事,但
一个17岁的未成年人,为何要在电梯内殴打一个8岁的孩子?如此没有人性,你可千万别是精神病。
1.“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认定本罪属于情节犯,“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是入罪条款,为犯罪构成要件。根据《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与购买假币罪的客观行为的性质并没有本质上的不同。所不同的主要有,<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销售假药判处缓刑的条件包括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具有犯罪情节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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