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刑事制度 > 法律指南 > 民间借贷类非法集资案中,是不是所有的借款数额,都要算入非法吸存数额?

民间借贷类非法集资案中,是不是所有的借款数额,都要算入非法吸存数额?

时间:2020-07-02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在大量借贷类型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公诉机关之所以指控被告人的借款行为构成非法吸储,关键原因就是其民间借贷、融资行为面向了公众,具体的方法,往往就是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
所谓“口口相传”,是指行为人明知吸收资金的信息向社会公众扩散,却未设法加以阻止,而是放任甚至积极推动信息传播。这中方式,在实际效果上与主动向社会公众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没有差异,将其认定为“向社会公开宣传”符合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因此,2014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向社会公开宣传”进行了进一步规定,包括以各种途径向社会公众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以及明知吸收资金的信息向社会公众扩散而予以放任等情形。
具体的“口口相传”的表现,比如浙江东阳吴英集资诈骗3.8亿元案,一审法院认定吴英所直接集资的对象不过11人,吴英也并没有采取传统的公开宣传的方式去集资,而是以这11人作为“集资管道”,放任集资信息在社会流传,从而通过间接手段吸收了巨额资金。
在具体的案件中,律师就要重点注意,每名投资人到底是如何得知集资人需要资金的信息?是通过其他亲友的闲聊和宣传告知,还是主动与集资人沟通而得知?甚至是集资人主动找的借款人单独借款?此问题是直接决定“口口相传”是否真实存在的直接问题,亦可以通过先关当事人的言词证据加以核实。
因为,如果出借人不是通过其他亲友介绍得知的集资人借款需求信息,而是因为此前就是认识集资人,集资人需要资金,主动找出借人借款,这种资金的来源,就不属于通过“口口相传”方式获得的资金,而是通过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双方私下达成的借款合意,这部分资金,就不能计算进入非法吸储的犯罪数额,否则,集资人个人所有的合法借贷,都可能被计算进入非法吸储金额,这就严重扭曲了案件事实,这种合法的借贷行为,也不是《刑法》所打击的对象。需要计算进入非法吸储数额的,始终只能是与“口口相传”“公开宣传”相关的违法资金。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刑事咨询,人身伤害
类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 2024.04.19 09:55
职务侵占犯罪行为
类型:侵犯财产犯罪 | 2024.03.30 11:54
与未成年男孩发生性关系
类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 2024.03.17 19:10
前女友同居期间偷拿手机偷钱
类型:侵犯财产犯罪 | 2024.03.06 15:34
担心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类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 2024.02.24 07:32
立即咨询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刑事和解协议书

    【合同文书】 ¥1.99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刑事谅解赔偿协议

    【合同文书】 ¥3.99
  • 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谅解书

    【合同文书】 ¥0.99
  • 律师事务所受理刑事诉讼案件批办单

    【合同文书】 ¥0.99
  • 刑事诉讼上诉状

    【合同文书】 ¥0.99
  • 刑事处分公证书

    【合同文书】 ¥0.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焦阳 律师

    专长: 遗产继承、民事诉讼、商事仲裁、刑事诉讼、借款担保、房屋土地、消费者维权、婚姻家庭、交通肇事、名誉及隐私

    好评:
  • 殷杰 律师

    专长: 劳动人事、婚姻家庭、借款担保、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交通肇事、人身伤害

    好评:
  • 甘仕荣 律师

    专长: 劳动人事、房屋土地、交通肇事、民事诉讼、国家赔偿、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好评:

热门服务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