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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喊冤”副院长监外执行病故,家属怀疑生前遭刑讯逼供

时间:2020-07-06 来源:法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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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一“喊冤”副院长监外执行病故,留遗言称清白骨灰撒黄河,家属怀疑生前遭刑讯逼供

某些情况下,法官也是弱势群体。
我刚刚办理过的一个案件,山西一名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因为在基层法院当院长时候,为一名公安局长平反,得罪了领导,被扣上莫须有罪名,从2009年被纪委立案调查,一查就是十年,期间,领导被查下台,可是他的案件却不能尽快处理。检察院、一审、二审,程序走了八年,虽然最终山西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无罪,但是十年内,什么也干不了,2020年收到法院无罪判决,直接回法院办了退休手续。

源点新闻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名副院长被指控受贿210余万元,庭审时他“喊冤”坚称清白,终审被判刑8年。5月6日,记者从其家属处获悉,获准监外执行的他日前病故,喊冤之路嘎然而止。留遗言称清白,要求骨灰撒黄河,家属怀疑他生前曾遭刑讯逼供,表示将继续申诉。

高院副院长被指控受贿210余万元

这名“喊冤”副院长叫曹卫平,今年63岁,山西人,系河南高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

曹卫平。网络图片

妻子许女士提供给记者的一份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2016年8月,曹卫平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安阳市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两个月后被刑拘。同年12月8日,被安阳市殷都区检察院取保候审,次年4月22日再次被刑拘。

安阳市殷都区检察院作为公诉方指控称,2002年至2014年期间,曹卫平利用担任河南高院执行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副院长的职务便利,接受河南益通置业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河南高院执行局相关工作人员、安阳市中院相关负责人、中电投河南电力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等人的请托,为他们在执行案件、职务晋升或调整、介绍业务、案件诉讼、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对方财物共计210余万元。

公诉方认为,曹卫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责,他索要他人贿赂,具有从重处罚情节。

记者注意到,当初公诉方还特别提到,曹卫平拒不供认其犯罪事实,拒不退缴所得赃款,希望法院依法惩处。

庭上“喊冤”拒不认罪被判刑8年

2017年11月初,安阳市殷都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负责代理曹卫平案件的新疆丝绸之路律师事务所律师干卫东说,庭审时他和另外一名律师以及曹卫平本人,针对公诉方的指控认为侦查程序违法,称曹卫平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遭受刑讯逼供,申请排除该期间的非法证据。同时,他们还对公诉方指控的事实进行逐一否定。

安阳市殷都区法院审理查明,公诉方指控曹卫平收受他人财物210余万元的事实成立,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巨大,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应依法惩处,他索贿131万元,拒不认罪,拒不退赃,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同年11月底,该院在一审判决中称,曹卫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0万元,对他的违法所得全部追缴,上缴国库。

一审宣判后,曹卫平不服,遂向安阳市中院提起上诉,继续“喊冤”。

安阳中院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

曹卫平上诉时称,他在监视居住期间受到刑讯逼供,他作出的收受他人钱款的供述不属实,要求二审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同时对一审认定的相关事实予以否认。

曹卫平的代理律师干卫东提出的辩护意见是,一审法院剥夺了曹卫平陈述和他作为辩护人进行辩护的权利,程序违法,曹卫平供述“将受贿罪一部分消费,一部分存银行”系虚假供述。他对一审法院认定的其他相关事实也给予了否认。

2017年12月26日,安阳市中院作出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终审裁定后,曹卫平被送进位于开封的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

监外执行抢救无效去世

曹卫平的妻子许女士告诉记者,丈夫患有“三高”,还患有家族式糖尿病,当初在检方的侦查阶段,丈夫因病输了1200毫升血液。

她说,一审当天,医生值守在法庭现场,审理途中丈夫处于半昏迷状态,医生当场抢救,入狱后他病得更重。

“2019年12月3日,丈夫在监狱里突然昏迷不醒,被紧急送到当地的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抢救。”许女士称,医院凌晨时分下达了病危通知书,抢救成功后还做了心脏支架手术。

病危通知书。

后来,眼看病情越来越严重,他们向监狱方面申请监外执行,希望能保外就医。

河南省监狱管理局相关人士称,曹卫平在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期间,因患急性冠脉综合征-心肺复苏术后、呼吸衰竭、多脏器功能障碍、缺血缺氧性脑病、2型糖尿病-慢性肾病5期、高血压病3级很高危、肝内多发占位,病危,该监狱提请对曹卫平暂予监外执行,后来经过审核,根据相关规定,局里研究认为他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他于2020年1月10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曹卫平获准保外就医后,有一天病情愈加严重,遂在半夜时分用120救护车送到位于郑州的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继续抢救。

妻子许女士说,送达当天凌晨,医生又下达了病危通知书。经医生全力救治,丈夫最终挺了过来,尽管神智清醒,但还是送进了ICU病房,一天只准在规定时间内探望30分钟。

她回忆说,今年2月11日晚上,她刚从医院回到家,就接到在医院值守的曹卫平妹夫的电话,对方焦急地称,曹卫平病情严重,叫她马上赶过去。

当晚7时左右,当许女士来到曹卫平病房时,医生宣布他的心脏停止了跳动。

留遗言称清白要求骨灰撒黄河

2月14日,曹卫平的遗体在郑州殡仪馆火化。

妻子许女士伤心地说,有一天丈夫趁清醒时给她留下遗言称,自己是清白的,希望家人要给他申冤,要坚决申诉到底,同时还留下遗言说,死后不留骨灰,把它撒到黄河里回归大自然。

那么,曹卫平的病情是何时开始恶化的呢?

她回忆说,2016年10月下旬的一天,她接到安阳市检察院一名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她给丈夫送一些衣物、药品、钱和生活用品。次日上午,她在该检察院看到一封丈夫写给她的信,希望给他元,其中元用于支付输血费用和其他的医疗费。

她说,鉴于当时那种情况,她感到丈夫生命垂危,随时会有生命危险,希望检方允许他到省级医院治疗,至于案情,检方可以继续调查。

家人怀疑生前遭刑讯逼供

许女士称,丈夫以前的病情并非那么严重,自从被检方抓走后,他的身体每况愈下,他们怀疑他生前曾遭刑讯逼供,“以前,他也给我说过这事。”

对此,安阳市殷都区法院相关法官称,当初庭审时,该院启动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公诉人当庭出示了曹卫平的供述以及自述材料,证明检方在讯问过程中不存在刑讯逼供,庭审时还出示了检方工作人员给曹卫平购买营养品、药品、衣物的单据和输血治疗记录,证明检方根据他的身体情况给他提供了必要的营养和医疗保障。同时,检方一名办案人员出庭说明,曹卫平在监视居住期间供述受贿事实,他们根本没有对他刑讯逼供。公诉人当庭播放的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显示,曹卫平在接受讯问过程中吸烟喝水,并不断与讯问人员沟通交流,神态自然,举止自如,讯问结束后,他还认真核对了笔录内容,并亲自修改笔录。

针对该案的侦查过程,一审时公诉人进一步称,该案是河南省纪委将曹卫平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省检察院,2016年8月3日,省检察院指定安阳市检察院管辖,同一天安阳市检察院立案侦查,根据相关规定,该院在侦查过程中调配殷都区检察院相关侦查人员参与侦查工作,由于曹卫平在安阳市无固定居所,便对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曹卫平的家人怀疑他遭刑讯逼供,这是没有的事儿。

然而,许女士则表示,她将继续申诉,继续替丈夫“喊冤”,希望上级相关单位能对丈夫的案子进行复查,以还丈夫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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