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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防卫权是什么意思?有什么限制条件?在正当防卫里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形,没有防卫限度上的限制——无限防卫权,是指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接下来小编带大家了解无限防卫权的相关知识。
无限防卫有什么限制条件?
无限防卫的限制条件如下:
限制条件一、仅限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人身侵犯行为。
限制条件二、构成严重犯罪的人身侵害行为。
正当防卫构成要件有哪些?
1. 防卫起因: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案例中,龙哥对于海明作出现实的“行凶”行为。
2. 防卫时间: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龙哥先对于海明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取出砍刀,对于海明连续数次击打。刘海龙砍刀甩落在地后,又上前抢刀。刘海龙被致伤后,仍没有放弃侵害的迹象。因此,于海明的人身安全一直处在刘海龙的暴力威胁之中,属于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
3. 防卫意图:具有防卫的意识。该案中,于海明夺刀后,7秒内捅刺、砍中刘海龙的5刀,与追赶时甩击、砍击的两刀(未击中),尽管时间上有间隔、空间上有距离,但这是一个连续行为。另外,于海明停止追击,返回宝马轿车搜寻刘海龙手机的目的是防止对方纠集人员报复、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符合正当防卫的意图。
4. 防卫限度:正当防卫不得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考量是否属于“行凶”,不能苛求防卫人在应急反应情况下作出理性判断,更不能以防卫人遭受实际伤害为前提,而要根据现场具体情景及社会一般人的认知水平进行判断。本案中,刘海龙先是徒手攻击,继而持刀连续击打,其行为已经严重危及于海明人身安全,其不法侵害应认定为“行凶”。
5. 防卫对象:不法侵害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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