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刑事制度 > 典型案例 > 父母姓氏合起来的名字 关于取名字的法律风险

父母姓氏合起来的名字 关于取名字的法律风险

时间:2020-07-17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一般而言,姓名是有鲜明的时代印记的,并且还加入了流行元素,和个人的审美、兴趣也有关。

不过,作为一名法律人,我不得不从专业的角度提醒你们,取名字可是有法律风险的。

前不久,有个“十斤半”的名字一下子火遍了网络,相信十斤半他妈妈当年生他的时候,知道会有这一天,也不会觉得那么辛苦了。玩笑归玩笑,不过孩子取名是一件让很多人头疼的事情。弄不好,还真可能不合法,惹出麻烦事来。

一来不能太普通,容易重名,也显得父母没文化,“伟”、“英”、“娜”等等,现在已登上了中国重名最多前10名;

二来不能寓意不好、谐音不好,否则你就成了“奇葩”;

三来不能太生僻,有些名字几乎没人能读出来,笔画多如牛毛,考个试别人都交卷了,他名字还没写完。随便举两个,你感受一下:“马騳骉”、“张龘”、“赵翾”、“李鋆”、“王碞”、??……

不仅名字越来越个性化,甚至有人在姓氏上也做起了文章。

2009年12月17日,派出所因姓名不符合规定不给女儿“北雁云依”落户,济南吕某一纸诉状将济南燕山派出所告上了法庭。这就是全国首例姓名权行政诉讼案。

此案因法律适用问题,派出所多级请示,一审法院层报最高法院,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此作出首部民法领域的立法解释,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吕某诉讼请求,“北雁云依”姓名不合法。近日,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

我国《民法通则》、《民法总则》、《婚姻法》等法律法规都规定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还可以改变姓名。那“北雁云依”为何就不合法了呢?

因为上述法律都没有具体明确姓氏如何选择才合法,那在法律适用过程中有疑问,就应当由制定该法律的部门——全国人大进行立法解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公民行使姓名权,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解释规定,原则上,孩子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在三种情况下(符合其一即可),可以选择父母姓氏之外的姓。

注意了!这三种情形分别是: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比如,可以选择外婆或奶奶的姓,可以选择扶养自己的人的姓,还有一条兜底条款,就是不违反公序良俗。

前两条都好理解,那什么才叫“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我们知道,“公序良俗”是民法上的原则。字面意思上,是指社会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这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那“公序良俗”原则在对姓名权的规制方面是怎样的呢?济南历下区法院的判决书中是这样阐述的:

“从社会管理和发展的角度,子女承袭父母姓氏有利于提高社会管理效率,便于管理机关和其他社会成员对姓氏使用人的主要社会关系进行初步判断。”“姓氏主要来源于客观上的承袭,系先祖所传,名字则源于主观创造,为父母所授。……中国人民对姓氏传承的重视和尊崇,不仅仅体现了血缘关系、亲属关系,更承载着丰富的文化传统、伦理观念、人文情怀,符合主流价值观念,是中华民族向心力、凝聚力的载体和镜像。”

尽管法律赋予了公民权利,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做一些事情,但是这都是要在合法和符合“公序良俗”的前提下,不可以太任性。

也就是说,父母不能仅凭个人喜好,随意给自己的孩子选择姓氏,甚至“创造”一个姓氏出来,这不能成为“其他正当理由”。

这是一个创新的时代,但标新立异不能毫无原则和规制,在姓氏的选择上不能任性,也不能随意改姓氏。法律保护的是合法的姓名权。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刑事咨询,人身伤害
类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 2024.04.19 09:55
职务侵占犯罪行为
类型:侵犯财产犯罪 | 2024.03.30 11:54
与未成年男孩发生性关系
类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 2024.03.17 19:10
前女友同居期间偷拿手机偷钱
类型:侵犯财产犯罪 | 2024.03.06 15:34
担心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类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 2024.02.24 07:32
立即咨询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刑事和解协议书

    【合同文书】 ¥1.99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刑事谅解赔偿协议

    【合同文书】 ¥3.99
  • 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谅解书

    【合同文书】 ¥0.99
  • 律师事务所受理刑事诉讼案件批办单

    【合同文书】 ¥0.99
  • 刑事诉讼上诉状

    【合同文书】 ¥0.99
  • 刑事处分公证书

    【合同文书】 ¥0.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崔新广 律师

    专长: 工程及房地产、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借款担保、房屋土地、交通肇事、医疗纠纷、财产损害、民事诉讼、刑事诉讼

    好评:
  • 郑永宏 律师

    专长: 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人身伤害、交通肇事、婚姻家庭、劳动人事

    好评:
  • 张响林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借款担保、人身伤害、刑事诉讼、房屋土地、交通肇事、民事诉讼

    好评:

热门服务

close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