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单

好律师 > 专题 > 刑事制度 > 刑事概述 > 情与法的交织:孩子抚养权该归何处?

情与法的交织:孩子抚养权该归何处?

时间:2020-07-24 来源:法律投稿
收藏
0条回复


情与法的交织:孩子抚养权该归何处?

四年前女子送养非婚生子,四年后孩子的亲生父亲却突然出现,起诉养父母欲讨回孩子。近日,江苏常熟法院审结一起收养关系纠纷。面对情与法的错杂交织,法官耐心细致开展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妥处案件。

【案情回顾】

20年1月,于强、殷英生育非婚生子铭铭,之后两人逐渐产生矛盾。因自己的家人始终不接受铭铭,殷英逐渐产生了将孩子送走的想法。20年7月,殷英在某母婴论坛上发帖表示想把儿子铭铭送养出去。女子蒋玥婚后一直未有生育,从论坛上看到殷英要送养孩子的消息后,立即与殷英取得了联系,表示想收养这个孩子。二人相约见面后,蒋玥给了殷英营养费3万元,殷英将铭铭交给蒋玥。蒋玥将铭铭带回自己家抚养,之后的近五年时间,其和丈夫、公公婆婆一起抚养铭铭,并视如己出、百般疼爱。在此期间,蒋玥一直与殷英保持联系,并不时发一些孩子的照片给殷英,表明孩子生活的很好。不料2018年7月底,殷英、于强突然找到蒋玥,表示希望把铭铭接回他们身边,但蒋玥一家已与铭铭建立起深厚的感情,坚决不同意,为此双方发生争执。2018年8月,殷英、于强起诉至常熟法院,要求确认蒋玥与铭铭的收养关系无效,并立即将铭铭送还给他们。

庭审中,原告于强陈述,其对当年送养孩子之事毫不知情,是殷英私自将孩子送养出去的,之后每当自己问起孩子,殷英总说孩子养在其父母家或以各种理由搪塞,自己从来没有见过孩子,如今知道了孩子的去向,肯定要将孩子接回。殷英承认,自己在当时的情况下一时冲动将孩子送了出去,之后向于强隐瞒了孩子的下落,现在其已与于强结婚,也生育了子女,家庭情况比较稳定,希望将亲生孩子接回共同生活。

被告蒋玥及其家人都表示难以接受原告这样的要求,在庭审中爆发出强烈的抵触情绪。蒋玥称,殷英当年曾写下字条表示与孩子断绝关系,如今却出尔反尔,两原告还曾意图将孩子强行抢回,让不认识原告的孩子受到了巨大的惊吓和伤害;自己一家辛苦将孩子带大,付出的财力、精力及情感无法估量,并非简单的经济补偿可以解决。

【法庭审理】

从2018年8月至12月,案件从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经历两次庭审,双方仍然坚持己见、僵持不下。合议庭对此进行多次讨论,审判长、主审法官及陪审员均认为,这起收养关系纠纷法律关系相对简单。收养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要符合《收养法》中规定的条件,至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而本案中,被告在抱养这个孩子时,年龄不符合收养人须年满三十周岁的规定,未办理收养登记,因此在收养关系无效这一点上争议并不大。但难点在于,被告在抚养孩子的四年多时间中,将孩子视如已出,已经与孩子建立起深厚的感情,被告及家人都很难接受将孩子送还,且孩子自懂事起就未见过亲生父母,也存在情绪上的抵触。如果直接下判要求被告归还孩子,很可能会给孩子、给被告及其家人造成较大的打击。

为切实化解矛盾,保护涉案未成年人,合议庭决定尽量通过调解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合议庭成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对被告方与孩子的感情表示理解,但引导他们要理性地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对原告方则说服他们要体谅被告及其家庭对孩子的感情,希望他们能多补偿抚养费用。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蒋玥将铭铭还给二原告抚养,二原告返还营养费3万元,并补偿被告四年来的抚养费用12万元。后双方如约履行,案结事了。

【法官后语】

在涉少、涉婚姻家庭案件中,很多情况下并不是靠一纸判决就能化解纠纷,法官从当事人角度开展工作,从感性、常理的角度进行调解,才能真正有益于各方权益的维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以上是“情与法的交织:孩子抚养权该归何处?”的相关信息,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请关注好律师网刑事制度栏目。

声明:

1、以上内容来源于法律人士的投稿,目的在于分享更多法律信息;如内容涉及侵犯您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利,请发送邮件至:kefu@haolvshi.com.cn ,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核实和处理。

2、本平台提供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您在使用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应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3、好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人工智能法律,24小时专业自助律师服务平台。找律师写合同、打官司,律师24小时提供服务,请上好律师网www.haolvshi.com.cn

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加载更多

相关文章推荐

加载更多

您可能关心的问题

更多 >
刑事咨询,人身伤害
类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 2024.04.19 09:55
职务侵占犯罪行为
类型:侵犯财产犯罪 | 2024.03.30 11:54
与未成年男孩发生性关系
类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 2024.03.17 19:10
前女友同居期间偷拿手机偷钱
类型:侵犯财产犯罪 | 2024.03.06 15:34
担心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类型: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 | 2024.02.24 07:32
立即咨询

合同文书推荐

更多 >
  • 刑事和解协议书

    【合同文书】 ¥1.99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刑事谅解赔偿协议

    【合同文书】 ¥3.99
  • 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谅解书

    【合同文书】 ¥0.99
  • 律师事务所受理刑事诉讼案件批办单

    【合同文书】 ¥0.99
  • 刑事诉讼上诉状

    【合同文书】 ¥0.99
  • 刑事处分公证书

    【合同文书】 ¥0.99

专长律师推荐

更多>
好律师将通过以下标准,择优对服务方进行推荐:
1、积极回复文字问律师且质量较好;
2、提供订单服务的数量及质量较高;
3、积极向“业界观点”板块投稿;
4、服务方黄页各项信息全面、完善。
  • 杨国丰 律师

    专长: 工程及房地产、劳动人事、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交通肇事、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好评:
  • 李雪艳 律师

    专长: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交通肇事、人身伤害、刑事诉讼、民事诉讼

    好评:
  • 李继阳 律师

    专长: 刑事诉讼、人身伤害

    好评:

热门服务

close

好律师